
發佈時間:13:43 2025-09-05

政府於昨日(4日)公布網約車規管條例草案,規定所有網約車及司機須持有牌照或許可證。原建議車齡上限為7年,現已放寬至12年。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今早(5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希望透過新框架促進網約車與的士之間的良性互動,提升整體服務質素,同時防止牌照炒賣。她亦透露,政府計劃於今年第四季推出簡化並統一的士與網約車司機的考核制度。
草案聚焦三大原則:平台、車輛、司機納入合法營運
陳美寶指出,自7月提出初步構想以來,政府已廣泛聽取業界、平台、司機及市民的意見。雖然各方立場不一,但普遍支持盡快立法,將網約車平台、車輛及司機納入合法合規的營運模式,以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她強調,草案將聚焦大方向,延續早前提出的理念,期望的士與網約車能在安全前提下展開良性競爭。
車齡上限放寬至12年 平衡市場供應與安全
草案中對車輛要求作出調整,將原定的7年車齡上限延長至12年。陳美寶解釋,私家車一般在7年時需進行驗車,故以此作為參考起點。許可證可續期5年,若車齡限制過嚴,可能會影響司機入行意願及市場供應。新安排下,車齡未滿12年的私家車均可申請或續期,但營運年期不得超過12年,並須每年通過年檢,以兼顧彈性與安全。
網約車多為兼職自用 行車時數較低
對於的士車隊車齡限制為3年,而網約車則較寬鬆,陳美寶表示,網約車多以自用兼職形式營運,行車時數相對較少。現時全港約有1.8萬輛的士,其中非車隊的士未有車齡限制,約三成車齡超過10年。相比之下,的士車隊提供較高質素服務,車齡上限為10年,兩者定位不同,有助平衡市民出行體驗。
「人車合一」制度 防止炒牌與非法營運
草案亦規定,申請牌照的網約車必須以個人名義登記,且只能由登記車主本人駕駛,不得出租或借予他人營運。陳美寶指出,此舉可確保司機與車輛綁定,體現共享經濟精神,防止租賃市場及炒賣牌照情況出現,亦有助平台清晰監管,避免非法勞工問題,並釐清保險責任。
統一筆試吸新人入行 提升服務質素
為吸引更多人加入行業,政府計劃將的士與網約車司機的考核合併為一項通用筆試,預計於今年第四季實施,藉此提升整體點對點交通服務的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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