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2:38 2025-02-11
兩年前名媛蔡天鳳在大補龍尾村發生的駭人肢解碎屍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近日,涉及協助蔡天鳳前夫鄺港智潛逃的兩名被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女被告潘巧賢在警誡下表示,她只是作為中間人負責傳遞信息,並得知男被告與澳門友人正安排接駁船,協助一名富有男子不經海關離開香港。
庭上播放了潘巧賢的警誡錄影,顯示她在鄺港智牽涉的謀殺案後安排鄺搭遊艇逃往澳門。潘於2023年3月7日在深圳灣口岸被捕。在錄影中,潘表示自己認識盧曉虹(Ivy),並透露她們的友誼始於2013或2014年,當時因失戀而成為朋友。潘提到,自己當時無業,父親每月提供生活費,讓她能過著相對悠閒的生活。
錄影中,潘透露Ivy於2023年2月24日聯絡她,要求提供林舜的聯絡方式,因Ivy想協助一位朋友避開海關。她播放了自己的語音回覆,確認可以提供林舜的電話。Ivy隨後提到需要了解林舜的船隻安排,並強調「越快越好,最好是即時」。潘則表示,自己理解的情況是林舜負責香港的船隻,而Ivy負責澳門的部分,因此她充當了中間人,幫助傳遞信息。
辯方指出,潘在警誡中未提及「Ivy話Alex要著草去澳門」的情況。她在錄影中提到的微信群組有四人,包括Ivy、林舜、她自己和一個使用女性名稱的賬戶。當潘詢問這個女性賬戶的身份時,林回覆說那是一名男性。潘對此表示,她當時以為Ivy提到的Alex是張欣欣的男友,因此沒有進一步追問。
辯方律師劉迪雅質疑女警劉穎恩在深圳灣口岸拘捕潘時並未對她進行警誡,且潘並不清楚自己牽涉謀殺案。女警則不同意這一說法,並強調潘在錄影過程中仍然戴著手銬。潘在錄影過程中曾請求女警幫她整理頭髮,但女警用粗言穢語回應,強調她不應該以為自己是VIP。
高級督察鄺應新在主問中提到,當潘正在接受警誡錄影時,有人聲稱有律師希望見她,因此他下令暫停錄影。後來發現並沒有律師到場。辯方進一步質疑鄺的行為,指出他曾以威嚇的方式要求潘坦白,直到她承認認識Ivy後,鄺的態度才有所緩和。
在證人作供後,裁判官陳志輝裁定潘的供詞是在自願的情況下作出,並將其納入證據。陳官還裁定兩名被告的表面證供成立,並要求他們考慮是否出庭自辯,案件將繼續進行。
兩名被告分別為41歲的遊艇公司男職員林舜及29歲的無業女潘巧賢,均被控一項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控罪指控他們於2023年2月24日至25日之間,涉及一名名為Alex的男子的法律程序,串謀協助他秘密離開香港,妨礙司法公正。此案的進展將持續受到社會關注,因其涉及的法律問題和社會道德層面引發廣泛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