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專屬法例出台 拆牆鬆綁提速發展

要真正提速建設北都,除了要簡化上述法定程序,負責審批的官員都要肯擔當、敢作為,積極扮演「促進者」的角色,而不是只重監管。

 

剛於全國人大通過的「十五五」規劃綱要,對香港未來發展定位,作出了更明確的指引和支持。在「支持港澳鞏固提升競爭優勢」的章節,綱要提出會繼續支持香港發展「八大中心」。相對於五年前制訂的「十四五」規劃,「十五五」綱要還新增了兩個重點,分別為「加快北部都會區建設」和「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而這兩點與八大中心的發展實乃相輔相承。

眾所周知,北都對香港未來的創新科技和教育產業發展、土地及房屋供應、各類基建和公共設施的提升,以至與粵港澳大灣區的深度融合,促進香港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等,皆至為重要,有必要提速提效推進。然而,自二○二一年《施政報告》首次提出北都發展的概念,至今實際建設速度強差人意,原因之一是香港有關土地開發及工程建造的法規實在太過繁瑣,有必要加以簡化。故此,特首李家超於去年《施政報告》提出訂立北都專屬法例,授權政府制訂較簡化的法定程序。專屬法例初稿日前出台,涵蓋六大範疇。其一是簡化城市規劃程序,目標將北都非保育地帶的改劃申請,由過往至少需時九個月,大幅縮短至只須兩個月時間處理。其二是加快支付被收回土地的補償,訂立六個月的付款限期,並引入新做法處理北都範圍內經常遇到的祖堂地補償爭議。

第三是便利採用創新建築技術,減省申請人過往需要提供的大量證明,以加快審批,達致節省工程成本和時間。第四是簡化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程序和要求,更好平衡環境保護與建設速度。第五是以「白名單」方式,便利於河套區以至其他北都產業園的人員、物資、資金及數據跨境流通,促進兩地的官產學研協同發展。最後是就指定地區成立法定公司,例如類似香港的西九管理局或內地的前海管理局,以更具彈性和活力的方式,管理北都的不同園區。有人或會擔心,專屬法例可能會對北都的環境生態、居民權益,以至建築安全和質量等造成衝擊,削弱公眾、城規會及立法會的監察把關角色。事實是獲簡化的只是程序和手續,而非權力與責任。再者,社會對於香港過去十多年的發展遲緩滯後、工程造價高昂等詬病多時,專屬法例的建議只是撥亂反正。如有關做法在北都證實可行有效及利大於弊,更應考慮擴展至其他新發展區以至整個香港。

更多人關注的是,要真正提速建設北都,除了要簡化上述法定程序,亦需要同步加快相關的行政審批,包括土地改劃後的補地價商討、發放收地補償前的業權核證、噪音以外其他環評要求等。關鍵是負責審批的官員肯擔當、敢作為,積極扮演「促進者」的角色而不是只重監管。負責招商引資引才的官員就更要加倍努力,善用配合北都推出的「優惠政策包」,否則空有建設速度,但缺乏足夠的企業、資金和人才,北都發展亦難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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