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碰瓷黨律師行入稟覆核 指警搜獲文件涉法律專業保密權

更新時間:16:18 2026-02-20
發佈時間:16:18 2026-02-20

警方早前調查「撞車碰瓷黨」詐騙案期間,於本月初持法庭搜查令,到位於旺角彌敦道的林逸華律師行進行搜證,檢走多份文件。該律師行質疑警方行動中取得的部份文件受「法律專業保密特權」(Legal Professional Privilege)保障,遂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該批文件不得被檢閱或披露。

新型「撞車碰瓷黨」近期引起全城關注
新型「撞車碰瓷黨」近期引起全城關注
律師行質疑警方行動中取得的部份文件受「法律專業保密特權」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律師行質疑警方行動中取得的部份文件受「法律專業保密特權」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警方本月初持法庭搜查令,到位於旺角彌敦道的林逸華律師行進行搜證,檢走多份文件。
警方本月初持法庭搜查令,到位於旺角彌敦道的林逸華律師行進行搜證,檢走多份文件。
申請方認為在警方未能提出更強烈的表面證據,證明涉案文件與欺詐行為直接相關前,相關文件應繼續受到保密特權保護,警方無權擅自查閱。
申請方認為在警方未能提出更強烈的表面證據,證明涉案文件與欺詐行為直接相關前,相關文件應繼續受到保密特權保護,警方無權擅自查閱。

入稟狀指出,警方於2月9日至10日根據東區裁判法院發出的搜查令,進入申請人林逸華律師行的辦公室搜查,期間合共帶走68個文件夾。申請方指,當中66個文件夾的內容涉及客戶指示、法律意見、醫療報告、與訴訟雙方的往來書信及法庭文件等,牽連至少61名客戶。由於雙方當場已意識到文件可能涉及保密特權問題,警方於翌日同意將所有文件暫時封存7個工作天。申請方隨後於2月13日正式向警方提出相關文件受法律專業保密特權保障。

保密權不包括涉欺詐文件內容

申請方強調,法律專業保密權是受《基本法》第三十五條保障的基本權利,律師行作為法律代表,有責任維護客戶的保密權益,無權單方面代客戶放棄此權利。除非客戶明確同意放棄,或法庭另有命令,否則相關文件不應被檢視。

入稟狀亦提及,警方是次搜查針對詐騙、企圖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等罪行。申請人承認,若文件內容涉及欺詐,則屬法律專業保密權的例外情況。然而,申請方認為在警方未能提出更強烈的表面證據,證明涉案文件與欺詐行為直接相關前,相關文件應繼續受到保密特權保護,警方無權擅自查閱。申請人現要求法庭作出聲明,確認該批文件屬保密特權範圍,並對警方檢取文件的行為進行覆核。

立即追蹤《東周刊》全新WhatsApp頻道,緊貼全城熱話、突發猛料、獨家消息!
https://bit.ly/4gnvl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