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屆政府成功收回逾九千個被濫用或違反租約的公屋單位,絕不容忍濫用公營房屋行為。

新修訂3月31日起實施 《房屋條例》打擊公屋濫用 | 政官莊

更新時間:14:40 2026-02-16
發佈時間:14:40 2026-02-16

新修訂《房屋條例》三月三十一日起實施,涵蓋三方面加強打擊濫用公屋的阻嚇力。第一,嚴重濫用公屋將變成新罪行,例如濫用單位做生意、非法分租單位以收取利益等,一經定罪可罰款最高五十萬元及監禁一年。第二,賦權房委會人員履職時,可要求疑人提供身份證及個人資料。第三,延長虛假陳述及拒絕提供資料等罪行的檢控時效。

公共房屋是社會寶貴資源,必須編配給有需要人士,合理善用。今屆政府成功收回逾九千個被濫用或違反租約的公屋單位,絕不容忍濫用公營房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