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12:00 2026-02-10
發佈時間:12:00 2026-02-10
發佈時間:12:00 2026-02-10
政府正研究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其中包括限制授權票的數量,以加強大廈管理制度。建議方案指出,若屋苑少於50個單位,每人僅可持有一份授權書;若超過50個單位,則不得超過總單位數的2%或20份,以較少者為準。法團亦須公開張貼已簽署授權書的單位名單,以提升透明度。
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主席鄧家彪在電台節目中表示,修例方向值得支持,但不應「一刀切」。他建議政府應按不同房屋類型設立相應的授權票上限,例如居屋或「租者置其居」屋苑,大部分業主均為自住,並不涉及出租,若限制過嚴,容易引起爭議。他認為,政府應因應屋苑特性訂立不同門檻,才能更切合社區需要。
鄧家彪指出,議員在會議上主要關注三方面:授權票真偽的核實、獲授權者的身份,以及授權人是否需申報利益。他解釋,有業主擔心授權票制度可能被濫用,操控維修工程決定;但亦有人認為若限制過嚴,會議難以達到法定人數,影響屋苑正常運作。他認為政府提出的「最多20份」屬合理平衡。
此外,他建議在大型維修工程中引入分級制,金額愈高,所需業主出席及親自投票的比例亦應相應提高。他強調,法團及管理公司有責任鼓勵業主參與,避免低參與率下通過大額工程,否則社區爭拗難以避免。
另一名議員葉傲冬則認為,關鍵在於授權票的核實機制,而非單純限制數量。他建議票箱應放置於公眾可見之處,並引入第三方如物業管理公司或法律專業人士,協助核實授權票真偽,以確保業主大會決議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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