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佈時間:13:24 2025-05-01

今日起,香港正式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僱主將不能再以強積金強制性供款對沖僱員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早電台節目表示,這項變革對僱員的中長期退休保障有極大幫助,讓他們能為退休儲備更多資金。他強調,僱主提早解僱員工並無實際利益,反而可能得不償失。
孫玉菡指出,這是制度上的一大轉變,但強調不設追溯期,2025年5月1日之前累積的年資所產生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仍然可以對沖。政府同時設立為期25年的資助計劃,協助僱主適應新制度。勞工處網站也提供對沖計算機,方便僱主了解所需承擔的費用,並設立「援沖易」辦公室,為僱主提供查詢服務。
針對有意見認為僱主可能解僱舊員工,轉聘月薪較低的新人以節省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孫玉菡認為,現時勞動市場人手緊張,舊員工熟悉業務,聘用新人需要重新培訓,且舊員工以往的年資費用仍可對沖,新員工則不能,僱主未必能從中獲利。他補充,香港的僱傭條例有詳細規定,若僱主試圖鑽法律漏洞,例如在僱員受僱23個月時解僱,或以假自僱形式聘用,僱員可向勞工處尋求協助。
此外,最低工資亦於今日起由40元調升至42.1元,並將實施一年一檢。孫玉菡表示,政府會維持一年一檢的安排,並在5至10年後檢討實施情況,評估是否有優化方程式計算或實施細節的空間。


查詢法定最低工資情況
《僱傭條例》規定的僱主須記錄僱員於工資期內總工作時數的每月金額上限,亦由每月16,300元提高至每月17,200元。當個別工資期支付予僱員的工資少於每月17,200元時,僱主須備存僱員於該工資期內的總工作時數紀錄,以確保僱員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市民如對法定最低工資有任何疑問,可隨時致電勞工處24小時電話查詢熱線2717 1771(由「1823」接聽),或於辦公時間內親臨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查詢。勞工處網站(www.labour.gov.hk)亦提供有關法定最低工資的詳細資訊,供市民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