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以兒童利益為先 依法辦事防悲劇重演

曾先生與關女士一直強調他們有能力照顧一對子女。

在多年前移居海外的香港居民曾先生與關女士,早前回港發起所謂的「SaveLily」行動,聲稱要拯救遭瑞典政府「擄拐」的女兒Lily。事件還未引起關注,兩人卻被揭原來未婚並於香港家中自行分娩誕下幼子Danny,並一直以「宗教理由」未有為Danny辦理任何出生登記手續,亦未有進行任何醫學檢查或疫苗接種,令人擔心Danny的健康與成長。

更駭人聽聞的是,原來Lily和Danny還有一位名字不詳的大家姐,同樣由兩人於芬蘭的家中自行分娩,但出生約一個月後便夭折。芬蘭警方一度控告兩人疏忽照顧殺人等罪,其後證實大家姐乃患上重病致死而撤控。兩人之後帶同Lily遷往瑞典,其後因涉嫌清洗黑錢被囚禁,當地政府始發現Lily的健康和生活出現嚴重問題,顯然長期被父母疏忽照顧,於是依法安排她接受寄養,而並非兩人口中的「擄拐」。

事已至此,相信絕大部分市民,以至一些着重宗教自由的海內外人士,都會由最初關注及同情兩人的遭遇,轉為質疑兩人的思維與做法,並擔心Danny的應有權益以至安危。事件明顯已超越個人的信仰或生活選擇,而是違反法律和忽視、損害無辜兒童的健康成長權利以至生命。

在差不多十年前,香港也發生了一宗轟動全城的「無證兒童」悲劇。二○一五年,一名十五歲的英菲混血少女,在其淺水灣豪宅家中跳窗墮斃。事後揭發其菲律賓籍母親,原來在港非法居留已近三十年。死者與同樣在港出生的胞妹,十多年來一直過着「無證生活」。估計家姐正是因為無法像一般青少年般正常就學、外出和交友,而不幸選擇輕生。隨後當局再發現多宗類似個案,包括有三兄妹為了掩飾其非法居港的印尼籍母親,在香港過了長達二十年的「無證生活」,期間從未上學,甚至沒有離開居所。

連串事件促使入境處等部門,就相關的出生登記及追查制度進行改革,加強檢控逾期未為子女申領出世紙的父母,其主要目的並非在於罰人,而是為了維護兒童的健康成長、接受教育、以至正常生活等基本權利。

在Lily父母的荒謬及違法行徑陸續曝光後,香港警方以涉嫌疏忽照顧兒童將兩人拘捕,並依法將Danny送院檢查和交由社署暫時託管。與發生在四十年前的「郭亞女事件」不同,當年市民對兒童權利的意識較為薄弱,對政府當年破門入屋「搶走」懷疑被長期疏忽照顧的女童意見分歧。今時今日,經過多年來發生了多宗駭人聽聞的虐兒及「無證兒童」慘案後,相信大部分市民都支持政府從速、依法介入事件。經過執法與社福人員的勸喻,曾先生及關女士終於肯接受DNA檢測以驗證與Danny的親子關係,且在入境處協助下,成功為兒子申領出世紙。但最後能否、應否讓他們與Danny以至Lily團聚,有關當局必須審慎行事,切記以兒童的利益為先,法理情考慮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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