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美國的新聞報道中看見教人難過的一幕:數十名家長拿着他們孩子的照片,在社交平台Snapchat的總部前示威,因為這些孩子都是在Snapchat平台上被毒販誘使,服了含有劇毒的精神科藥物致死的,照片上都寫着類似「Mary, Forever 15」,或「Jacky, Forever 19」的字樣。
毒販選擇在Snapchat上向青少年埋手。
毒販選擇在Snapchat上向人埋手,是因為信息被閱後便會自動刪除,用戶也可自設多少時間後刪除,所以父母和執法人員很難追查任何非法活動。受害者的家長正在控告Snapchat,但平台一直引用一條過時的法例來為自己辯護。那法例引進於上世紀七十年代,法例指明使用者只要沒有更改或刪除過網上的內容,即使有害,傳閱或上載內容的一方也沒有刑責。
美國的法律有時真的令人嘆為觀止,不過也有叫人額手稱慶的時刻。如最近加州一名女子因為自小沉迷社交平台而患上情緒病和社交恐懼症,於是控告Meta和YouTube等平台而得席。陪審團認為這些平台運用的演算法是專門令人上癮追看的,平台明知這對青少年有害而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另外,新墨西哥州政府亦向Meta興訟,因為它的程式引導成年人接觸青少年,令他們暴露於被性侵的危險,結果Meta被判敗訴並罰款三億多美元。
這些案例正顯示在社交平台的發源地美國,人們已開始對它們的不良影響有所醒覺了。其實在西方社會,沉迷社交平台對青少年的為害,往往更甚於亞洲社會,多個國家已在認真考慮各種限制青少年使用社交平台的方案。澳洲是走得最前的國家,去年年底已開始實施法例,禁止十六歲以下的青少年在社交平台開戶(但可以瀏覽)。印尼緊隨其後,成為第一個通過類似法例的國家。澳洲的立法過程並不輕率,是經過社會充分討論,而且獲得跨黨派支持。三個月下來,聽說效果還不錯。
特區政府也應該密切留意這些地方的經驗,然後考慮應否實施類似的規管,因為我們的現況並不好。警務處聯同本地幾間大學,年初幾百名受方者進行了問卷調查,發現有超過百分之十五表示曾在網上接觸兒童色情物品,這類人中竟有三成表示「在沒被發現的情況下,有點或極可能和兒童有性接觸」,而更有四人表示「已經有性意圖地接觸過兒童」!此外,所謂「網上性誘識」是指不法分子利用網絡的隱蔽性,有計劃地向未成年人提供各種好處,繼而進行性侵。警方表示今年首兩個月已發生了二十多宗。
最近立法會也有不少議員提出,政府需要全盤檢視現行各條保護兒童的法例,填補不足之處和加強阻嚇性。我也認為此其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