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大埔一宗嚴重巴士意外中,整部巴士翻側,釀成十九名乘客喪生,負責檢討意外的獨立委員會同年發表了詳盡的報告。近日強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的規例生效,市民正反意見不一,有傳媒便對這份報告深挖,發現原來當時委員會對巴士安裝安全帶的必要性有保留,僅建議政府聘顧問再作研究。

強制巴士乘客繫安全帶,是愛你還是煩你?
公共政策永遠有正反兩面,孤立來看安全帶是件好事物,尤其對私家車和小巴乘客而言,但強制所有巴士乘客扣上的話便有幾個負面考慮,分別是對乘客造成不便、監管的難度(司機無可能兼顧監視或即時介入)、和邏輯顛倒(站立的乘客風險更高卻不用扣)。唯一可以凌駕這些負面因素的,就是「必要性」考慮。在這問題上,政府的立論從一開始已不夠強,一來不但上述委員會對措施的必要性有保留,二來,若政府真的認為那次意外確立了措施的必要性,為何又可以等八年後才實施?
正如上述委員會的一位英國專家所說,英國豁免在市區行走並提供企位的巴士安裝安全帶,因為行車時間和距離不長,車速不高。就香港的情況而言,還可加上兩項,就是香港的專營巴士都有固定路線,所以司機對路線十分熟悉,而且他們都訓練有素,行車十分安全謹慎,從不超速。老實說,我覺得有些香港巴士開得實太慢太禮讓,甚至有阻塞交通之嫌。傳媒亦發現政府之後聘請理工大學的專家進行研究,發現絕大多數海外的相關研究都是針對輕型車(可大幅減低後座乘客的死亡率),而不是巴士這類重型車。事實亦證明,香港巴士乘客的意外率並不高,而大部分是乘客站着或上落梯級時發生的,安全帶根本無助於防止這類意外發生。
我們因此可以總結出,八年前那次車禍其實純粹是個獨立的意外,並不能以此證明巴士乘客比其他車輛的後座乘客更有必要扣上安全帶。事實也如此,那次車禍的司機最後被起訴,主審法官指他因與乘客爭執而情緒失控,影響駕駛判斷,結果多項誤殺和危險駕駛罪名成立。政府以此作為立論基礎而強制所有巴士乘客扣安全帶,似乎是無必要的家長式管治,愛你變成煩你,有過度規管之嫌。
其實我並非反對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安全帶有總比無好,但大可以容許乘客自由選擇,若真發生意外,誰也怪不得政府。最近政府的態度也有所軟化,說在現階段,政策的執行是以勸喻為主,我相信這也將會是以後的做法,因為強力執法根本不切實際。還有,我試過城巴那條安全帶,太繃緊了,拉出來也不順滑。為何不採用小巴那種只是橫跨腰部的安全帶?
上周政府又表示法律條文有不足,會先刪掉強制要求然後再諮詢立法會。究竟是因為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法例內有關條文有謬誤,還是政府乘勢打退堂鼓,我們便要拭目以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