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例正式實施後,巴士車頭當眼處已貼上「請佩戴安全帶」的告示,提醒乘客。
早幾年香港發生了多宗涉及巴士及小巴的嚴重、致命交通意外,為了避免乘客在車輛急停或失事時撞倒,甚至被拋出車外,政府應相關檢討委員會建議,於去年完成修例,規定市民乘搭所有公共交通工具,以至貨車、工程車等商用車輛的跟車人員,只要相關座位已安裝安全帶,乘客就必須妥善佩帶,否則最高可被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
新罰則於周日(一月廿五日)正式實施。從各大傳媒的實測報道可見,有不少乘客都表示不清楚或忘記了遵從新法例。部分人更指相關規定存在許多灰色地帶,擔心會誤墮法網。
最常見的問題,是為甚麼有部分巴士座位仍未裝設安全帶?為何該等座位及「企位」乘客則不用受罰?難道政府不用保障他們的生命安全?當局強調已要求各間巴士公司盡快在所有巴士的所有座位都安裝安全帶,但因巴士數目眾多,加裝需時。那麼,是否應等到所有巴士都改裝好,或首先只在所有座位都已配備安全帶的巴士上執法呢?
也有市民好擔心,在不同的實際情況下執行有困難,例如安全帶過緊或帶扣出現問題;孕婦或需要照料幼童的乘客;剛剛追完車上車坐下,想先「唞順條氣」才扣上安全帶;正準備落車,除扣起身按鐘或孭上背包;以至行車中途感到太熱或太凍,想鬆開安全帶除褸、着褸之時等等。上述種種情況會否也構成違法,遭警方「放蛇」捉到而被罰?
政府指法例容許違規乘客作出「合理辯解」,但市民還是擔心屆時會有理說不清。有些短途巴士乘客就為免麻煩,乾脆選擇站立乘車,這樣會否反而增加了意外受傷的風險呢?
雖然強制乘客佩帶安全帶的規定,早於多年前先後在私家車、的士和小巴實施。雙層巴士的上層最前排乘客,亦已強制佩帶一段時間。但與今次全面在所有巴士座位實施比較,並且大幅提高了罰則,其影響範圍及回響肯定廣泛得多。尤其巴士乘客有較多基層市民和長者,高達五千元的罰款額,對他們來說實屬「天價」,因而惹來不少市民恐慌。
誠然,立法規定乘客佩帶安全帶,保障的是乘客自己,而不是政府或高官的安全。當局亦已多番澄清,新規定與新罰則並非為了增加收入,政府最希望沒有任何人因違法而受罰,令庫房的相關罰款收入歸零。不過踏入新的一年,除了多項交通違例罰款額,公立醫院收費、以至違例吸煙罰款樣樣都加,難免令市民吃不消和產生誤解。
新例現已實施,當局必須聯同巴士公司等加強宣傳解說,並貫徹落實局長強調的「情理法」執法原則,對非蓄意的違例個案先勸喻,再警告,冥頑不靈者才施以罰單,總之切勿予人嚴打濫罰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