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國家安全的法例通過後,有港人慨嘆已不再享有言論自由了。作為一名傳媒工作者,我並不認為是這樣。今天,一些危害到國家安全的言論空間無疑是被制約了,但全球的國安法規都是如此,中國的並不特別嚴苛,香港人不應覺得被虧待。在國安範疇以外的,不見得有甚麼掣肘,特區政府甚至中央政府做得不對的地方,我今天仍在不同媒體作出批評,批評的目的當然不是要貶損政府的威信,而是希望它做得更好。至今沒有人直接或間接向我表示過,要說或不要說甚麼。
蘋果日報停刊後,一些傳媒有時候會打擦邊球。
不能否認的是,在媒體和民間,批評政府的聲音少了,以前肆意批評謾罵特區和中央政府的政客銷聲匿跡。傳媒是跟着政治走的,以前政客們罵政府罵得五光十色,又具官能刺激,傳媒像蒼蠅見血,報道得不亦樂乎。今天人走茶涼後,一些以前支持民主派路線的媒體便唯有回歸正道,更深入和客觀地報道民生和經濟新聞了。議事堂的議員仍有批評政府,但是說話較以前文明得多,知所行止,不會無端放矢地為批評而批評。這也是好事。
《明報》、《信報》和商業電台是一直偏向走「自由」路線的媒體,在教育界、財經界和年輕人圈子當中具有影響力。《香港國安法》通過後他們糾正了主路線,見諸兩份報章的社論已經「正常化」,而商台和港台也撤換了一些言論偏激的節目主持人。但在一些較有爭論性的問題上,兩份報章仍會從以前反對派的角度作出採訪和報道,報道官方立場和引述一些附和政府的看法之餘,必定會訪問一些以前屬於泛民陣營的人士或團體,如學者、民間組織和幾個今天已十分凋零的政黨。我觀察到,以前《蘋果日報》的讀者若仍然在香港的話,不少已轉看《明報》或《信報》。我必須強調,媒體、議員和各界論者有勇氣指出政府的不是,是公民社會仍然健全的表現,絕對值得肯定,是言論已死的指控的一個有力反證。
不過,傳媒有時候打的擦邊球,真叫人替他們捏一把汗。例如《明報》的副刊不時會有一些關於異見分子的文章,異見分子這個題目本來不是問題,但一些被國家或特區定了罪的人(如鄒幸彤),對他們寄予同情甚至英雄化便不妥了。最近《明報》又刊出了一篇懷念香港電台某些舊節目的文章,包括一些含有反動意識,部分主持已潛逃外地的節目。月前《明報》報道《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時,以「廿三條修正案賦權特首行會施國安指令,涵加強傳媒管埋等四條罪類可送交內地」為標題,是失實誤導的說法,結果要作出公開道歉。這個已不止是擦邊球,簡直是「打茅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