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豐、重慶、美麗都 │ 楊立門

香港在五十至七十年代的發展,急速亦無序,人口飛快地膨脹,為我們的都市面貌留下了一些難看但奇特的建築物。在油尖旺區有為數甚多的老舊商住大廈,極度混雜和髒亂,但這些樓宇的生命力仍然很強,裏面的廉價賓館、商店、劏房、食肆,甚至成人娛樂場所引來很高的人流量,而且十分「國際化」,治安和火災的風險因此也極高。

火警後的華豐大廈

剛發生了奪命大火的華豐大廈就屬於這類大廈,但比它更老舊和更有代表性的,不能不數尖沙咀的美麗都和重慶大廈。後者的知名度當然更高,但其實於一九五九入伙的美麗都大廈比它更大,有六座共四百餘戶。這些大廈都有個共通點,就是中間有個大天井,布局十分凌亂,四處是雜物和僭建物,天井長期沒有清理,垃圾堆積,所以有傳華豐大廈的火警是因為有人在天井扔煙頭所致,可信性很高。

我幾年前去過美麗都大廈內一所賓館找一位來自內地的朋友,發覺那種賓館可說是香港旅遊業的恥辱─面積小得可憐、設備陳舊齷齪、大部分沒有窗戶;朋友說馬桶還經常堵塞。這類賓館基本上全部都是劏房,通常一個單位分割出十來個房間。前台通常在另外一層,房客拿着房卡自出自入,完全沒有保安可言。據了解,警方的油尖警區還設有「重慶大廈及美麗都大廈特遣隊」。四五百元的房租在深圳可以住上好幾倍的酒店。見識過這類賓館,你便會明白為何較低端的內地遊客都不願意在香港過夜了。

在香港,多層大廈的管理本來已是個老大難問題,如華豐和美麗都這類商住兩用大廈,問題更棘手,因為樓齡高,缺乏符合現代標準的樓宇設備和防火裝置,伙數多而分散,業主的背景複雜,很難就複雜的大廈管理事宜,如維修、防火和衞生等達成共識。以華豐為例,當局早在二○○八和二○一八年向大廈法團發出消防安全令和強制驗樓令,但到今天還未遵辦,火警後大家驚覺屋宇署一直只是勸喻法團早日開展改善工程,從來沒有提出任何檢控。同時,違例的罰則也不高,最多是罰款五萬,不用監禁。有議員問,防火安全是性命攸關,為何不用判監?保安局的說法是,大廈的業主眾多,很難準確釐清責任來判刑。

這類建於五、六十年代的大廈,隨着時間的推移只會變得更老舊和更難管理,而政府將繼續束手無策。我相信只能等它們的環境和安全惡化到某個救無可救的地步,足以影響物業本身的價值,才會有人強拍收購,或由政府(如市區重建局)介入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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