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求職陷刑案︱大專生誤為電騙騙徒收24萬元贓款 今認洗黑錢還柙候懲

網上求職陷刑案︱大專生誤為電騙騙徒收24萬元贓款 今認洗黑錢還柙候懲

更新時間:17:41 2024-12-30
發佈時間:17:41 2024-12-30

20歲副學士學生鄭凱言涉嫌在Telegram求職時,誤為電騙案騙徒上門向一名老婦收取約24萬元贓款,他今日(30日)在灣仔區域法院承認洗黑錢及企圖洗黑錢罪。法官郭偉健裁決時指,年紀雖為判刑重要因素,惟要考慮罪行的普及性和嚴重性,以免向大眾傳播壞信息,以為「氹掂啲細路去就無事」。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1日取得教導所報告後宣判,被告還押候懲。

控方向法庭提出 對被告加刑申請

被告鄭凱言是港大專業進修學院經濟科副學士學生,控罪指他於今年6月5日,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包括手鏈、12隻手鐲及10萬元現金款項。另於同月6日,企圖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10萬元現金。控方考慮到現實電騙案的猖獗程度,向法庭提出加刑申請。

大律師求情﹕被告是勤奮好學的學生

李國銓大律師則在代表求情時指,被告是勤奮好學的學生,並非與壞朋友結黨及無心向學之人。他沒有任何工作經驗,在本案中遭不法分子利用,為賺錢犯下罪行,望法庭念及其年紀尚輕,判處非監禁刑罰,避免與其他在囚人士接觸,影響其更生狀況。

根據案情,今年6月5日上午,六旬老婦梁群接獲陌生人來電指有人出事,正身處警署,需要約10萬元保釋金,並會安排人手前來收取。梁誤以為是兒子出事,遂將住址告知對方。其後,被告鄭凱言到來,進入單位後取走12 隻龍鳳手鈪及1條手鏈。同日中午12時許,梁又收到來電指需要多12萬元保釋金,梁的丈夫往銀行提款後,被告再度折返單位取走該筆現金。梁聯絡兒子後方知受騙,並報警求助。

五旬婦人招麗芳同月6日上午亦接獲陌生人來電,對方自稱爲其侄兒,因遭扣留警署需10萬元保釋金。招深感有詐,聯絡侄兒後報案揭發案情。同日早上約11時許,招應約與被告會面時,將一個內有警方預備的道具現金膠袋交給對方,埋伏的警員隨即現身,將之拘捕,被告企圖逃走不果後被制服。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負責收取物品,稱「一個叫郭生嘅人叫我嚟拎嘢,我都唔知咩事」。他指自己在Telegram求職時接觸到郭,對方問他是否想賺錢,工作性質是負責幫手拿取及運送貨物,惟郭並沒有交代是什麼公司,只提及有實報寶銷的車馬費及500元報酬。被告指自己與兩名受害人交收時,都不知道背後的意義,只認為是運送貨物。他曾問郭有關行為是否違法,對方稱無問題,他便沒有繼續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