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單車監管︱修例無下文 警今年拘467人 外賣車手認有違法風險﹕要搵食無辦法

電動單車監管︱修例無下文 警今年拘467人 外賣車手認有違法風險﹕要搵食無辦法

更新時間:17:45 2024-12-23
發佈時間:17:45 2024-12-23

按現時法例,電動及電輔助單車、電動滑板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被禁止在行人路和單車徑上使用。警方今年首9個月已拘捕467人,而主要以此作代步工具的外賣車手坦言有違法風險,但「做得呢行要搵食都無辦法」。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預料,政府最快明年首季會向立法會提修例。運輸署則指,將適時向立會提交修例建議,就電動可移動工具制定認證安排。

政府曾稱最快2023年底提修例 惟無下文

據警方指,今年首9個月有467人因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被捕,較去年全年的267人急增逾7成,更是2022年數字的翻倍。據了解,政府在2020年6月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就於本港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作出檢討,運輸署並曾於去年3月起在白石角單車徑進行共享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試驗計劃。同年6月政府表示最快會於年底提出修例,訂立架構以作規管,惟後一直沒有下文。

陳恒鑌料政府明年首季向立會提交修例草案

對此,民建聯議員陳恒鑌預料,政府明年首季會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相信會有登記制,並設定申請門檻。他認為電輔助力單車應與單車看齊,允許在單車徑上行駛。至於為何拖延至今未立法,他指當局早前須處理白牌車問題,因應政策優次、公眾關注度及緊急性而有變動。

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工聯會陸頌雄表示,街坊普遍認為,對於電動單車的合法化應審慎處理,擔心立法後,市民「唔會咁乖行指定路線、肯定周圍飛」。至於電助力單車,由於電力只是用於輔助上斜,主要仍是靠人用腳踩,加上較純電動單車輕,風險相對較小。至於立法一直無下文,陸頌雄相信當局正審慎研究。

運輸署:不少受訪者對規管使用電動單車有保留

運輸署表示,政府正推動修例以制訂妥善的規管架構,以保障市民安全有效地應用電動可移動工具。至於去年展開的試驗計劃則已結束,運作大致順暢,其間未有接獲投訴或發生意外。而各試驗計劃下的問卷調查顯示,大部分受訪使用者、騎單車人士、行人等,都支持規管和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但亦有不少人有保留,因此政府會採取審慎做法,以設計所建議的規管安排。

政府建議制定認證安排 貼二維碼供執法人員辨識

在技術及安全方面,政府建議就「電動可移動工具」制定認證安排,以便規管其運作及機電安全(當中包括電池的規格須符合相關國際標準)。電動可移動工具須經由認可的認證機構評估是否符合相關技術及安全規格,之後生產商或代理會為合規格型號安排認證及貼上預定的二維碼,方便市民及執法人員辨識。運輸署於今年上半年就電動可移動工具的產品認證安排進行了諮詢。

署方稱,正研究立法細節,會繼續與律政司推展法例修訂的草擬工作,並會適時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

外賣車手嘆揾食難 望立法

近年電動及電輔助單車、電動滑板車在本港越見普及,其中以外賣車手和市民用以代步為主。作為外賣車手,鍾先生坦言明白使用電動單車送外賣或有違法風險,但「要搵食都無辦法」。他認為合法化規管當然好,若規定戴頭盔或限速25km/h,他也一定會配合。他笑言平時會「醒定啲」,留意路面有否警察,至今幸運地尚未被截查罰款。

使用普通單車代步的外賣車手陳小姐則反對立法,指自己送了5年外賣均「用腳踩」,見著越來越多人踩電動單車,速度很快,但香港路窄且不如內地般有專用電單車線,不應合法化。

踩單車的市民何先生支持立法規管電動單車。他表示明白車手雖要「搵食」,但「佢哋有時真係揸得好快」,時速起碼超過每小時30公里,相當危險。他認為只要將限速收緊便能減少問題,「無王管」後果更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