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假變扣假|連鎖麵包店僱員網上大控訴 引發網民共鳴 律師教路打工仔點自保

風假變扣假|連鎖麵包店僱員網上大控訴 引發網民共鳴 律師教路打工仔點自保

更新時間:19:37 2025-09-25
發佈時間:19:37 2025-09-25

超強颱風樺加沙來襲,為不少打工仔帶來了約1天半「風假」,但有連鎖麵包店職員發帖控訴,指公司將風假變成例假,經申訴後又「捉字虱」,將之變為扣減每月一天的「獎勵假」作為風假!帖文引發不少網民共鳴,大律師陸偉雄教路打工仔可如何自保。

據樓主在帖文中質疑公司涉嫌違反《僱傭條例》:「其實想問一下公司,點解9號、10颱風員工放風假,都要扣員工嘅例假既?」其後公司透過社交平台帳戶留言回應指,「每位員工的情況都唔同,假如你有任何疑問可以直接向自己主管或HR部門查詢」。樓主隨即表示﹕「咁小編麻煩你問一問人事部啦,我哋都係打份工,點解公司可以咁涼薄?仲有僱傭合約係冇寫明係要扣回員工的例假和扣錢。」

事主:而家去扣我哋應有既福利

然而,公司之後卻「玩捉字虱」,改為扣減「獎勵假」代替風假。事主解釋,本身每月有4日例假和1日,所謂「獎勵假」是員工「無病請假應該得到的獎勵」,但「依家因為打風扣我果日獎勵假」。樓主強調例假和獎勵假是員工應有的福利,質問「乜打風關我咩事,點解要扣我獎勵假」?

帖文引發不少網民共鳴,紛紛分享自身遭遇。有人指公司以「扣鐘」方法抵銷風假,有飲食業從業員甚至指﹕「其實好多間酒樓飲食業都係咁樣做法,但做得呢啲工既人,可以有咩選擇?」

大律師:若僱主無合理辯解 風假變例假屬違法

《僱傭條例》訂明,如僱主扣減僱員有權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以補償因發出八號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而損失的工作時間,即屬違法。

大律師陸偉雄指,《僱傭條例》規定打風假不可變成例假扣減,若僱主無合理辯解,即屬違法。但因條例中包含「僱主是不有合理辯解」部分,若員工沒有就僱主安排出聲,默認同意,日後到勞工處投訴時會較「蝕底」。

他提醒僱員若遇相關情況應即時出聲,為保飯碗,手法可較婉轉,例如向僱主提出「打電話問下勞工處得唔得架」或「勞工處好似話唔得喎」。

來源:Threads@yanki_y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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