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13:00 2024-11-26
發佈時間:13:00 2024-11-26
發佈時間:13:00 2024-11-26
同志物業及遺產平權案 終審庭裁定同志勝訴 一致駁回房委會及政府上訴
香港房屋委會的公屋及居屋計劃拒絕承認海外已婚的同性伴侶,導致他們無法申請公屋或與已購居屋的伴侶同住。男同志因此質疑此種做法存在差別對待,先後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以推翻房委會的決定,最終獲得勝訴。此外,另一名同志在生前擔心丈夫無法根據《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繼承其財產,提出的司法覆核也成功。房委會及政府此前已上訴至終審法院,今次終審庭宣布同志勝訴,並一致駁回房委會及政府的上訴。
在房委會案中,上訴人為香港房屋委員會,答辯人為Infinger Nick及李亦豪。遺產案的上訴人為律政司司長,答辯人為李亦豪,該司法覆核最初是由李的丈夫吳翰林提出,吳逝世後由李接手案件。
Nick Infinger:裁決強調同性伴侶的居住權利
Nick Infinger在庭外接受訪問時表示,同性伴侶即使相愛,卻無法同住會對雙方的關係造成重大影響。他提到在裁決前夕感到緊張,並表示自己在同志平權運動中爭取多年,這次裁決認同同性伴侶能夠相愛同住,意義重大,「這算是一個交代……終於完成了一件事」。至於其他權益的發展,他則表示仍需觀察。
他認為這次的裁決僅涉及居住權利,範圍較狹窄,對香港同志權益是否能發展至如台灣和泰國那樣的水平感到悲觀。他希望香港能盡快制定性傾向歧視條例,以保障同志權益。Nick Infinger期望香港能夠變得更加平等,並鼓勵所有支持者繼續努力,互相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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