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百家淘客」前獨立非執董及11人涉股權詐騙  明年1月再訊
更新時間:15:50 2024-10-25
發佈時間:15:50 2024-10-25

廉政公署今早對前上市公司「百家淘客」的前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其11名同夥提出訴訟,控告他們涉嫌串謀詐騙該已除牌的上市公司,涉款逾435萬元。12名被告今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出庭應訊。

所有被告均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違反普通法;以及一項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即串謀洗黑錢)的交替罪名,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12人被控串謀詐騙洗黑錢

被告包括56歲的曾頌愉,前百家淘客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其11名同夥:
陳偉龍,43歲,人力資源公司經理
陳藹恩,32歲,待業
陳偉思,48歲,文員
陳思齊,54歲,客戶服務主任
周正濠,24歲,網絡寵物店東主
鍾成業,37歲,財務顧問
李雄佳,61歲,文員
梁樂,23歲,學生
貝里明,40歲,貿易公司東主
王景樂,32歲,酒店散工
楊家羥(前稱楊政立),45歲,批發公司東主

所有被告均被控串謀詐騙及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即串謀洗黑錢)。

涉訛稱10人為公司員工以獲授購股權

控罪指,各被告於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9月29日(首尾兩日均包括在內),在香港與鄭君瑜共同串謀詐騙百家淘客,虛假宣稱陳藹恩、陳偉思、陳思齊、周正濠、鍾成業、李雄佳、梁樂、貝里明、王景樂及楊家羥是百家淘客或其子公司的員工,誘使百家淘客授予上述人等6600萬股購股權。

交替控罪則指,各被告於同一期間串謀安排上述10名獲批購股權的被告,處理藉該購股權認購的6600萬股百家淘客股份所獲得的犯罪得益,涉款共逾435萬元。

百家淘客於2018年1月在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創業板上市,主要從事網絡通訊產品的製造及銷售。該公司於2022年10月21日更名為元宇宙雲基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並於2023年12月4日被港交所除牌。

百家淘客自2017年起設立購股權計劃,旨在通過授予購股權來獎勵對公司有貢獻的僱員及合資格人士,以鼓勵他們提升公司及其股份的價值。

案件編號:ESCC 279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