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17:59 2024-09-11
發佈時間:17:59 2024-09-11
發佈時間:17:59 2024-09-11
當地時間周二(10日),英國內政部於公布電子旅遊授權(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sation, ETA)擴充計劃時間表,要求自明年1月8日開始,包括香港及澳門在內的近50個國家及地區人士,入境英國前須申請ETA。ETA於11月27日起接受申請,費用為10英鎊,有效期為2年,其間可多次赴英。若換領新護照,則需重新申請ETA。
港人無論持有特區護照抑或BNO護照均需申請ETA,但已有BNO簽證的人士則不用。申請人可透過網站或手機應用程式提交申請,一般可於3個工作天內收到確認是否獲批的消息,之後會收到電郵確認,並會將其連結到申請時使用的護照。一般適用於免簽證人士,可到英國旅遊、探親訪友、商務或短期學習最多6個月,過境亦要申請ETA。
如未有ETA 航空公司有權拒絕登機
掃瞄護照時,應已顯示持有人是否已申請ETA,申請人也可把通知已成功申請的電郵打印出來。航空公司在「check in」時,有權拒絕沒有申請ETA的旅客登機。
ETA申請分階段推行,沙特阿拉伯、卡塔爾、阿聯酋等6個中東國家現已接受申請。香港、澳門、台灣、日本、加拿大、新加坡、南韓、美國、澳門等約50個國家及地區人士,則可於11月27日起提交申請。至於法國、德國、西班牙、波蘭、意大利多個歐洲等地,則由明年3月5日起接受申請,並於4月2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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