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偉倫宣布停辦大成小學後,聲稱預留約四百萬元資助學生,但未有交代資助金從何而來。大成校長袁潘淑嫻則在記者會表示,就停辦一事已多次要求校監召開校董會商議,卻遭拖延一直未有開會。
獨家踢爆 大成小學謀發債轉私校 孔教學院繞過校董「殺校」 前高官代斟英校經營權
更新時間:15:18 2024-07-04
發佈時間:15:18 2024-07-04

創校六十一年的黃大仙孔教學院大成小學,自今年六月中傳出停辦後,不滿突然「殺校」的校長、校董會及家教會一方,隨即與辦學團體孔教學院及校監變成兩大對立陣營,互不相讓,更踢爆有人拉攏兩名教育署前高官,密謀透過發債券轉型私校,甚至擬把事件鬧上民事法庭。

直至上周四,教育局以該校管理失效,根據《教育條例》委任八人加入大成法團校董會,希望透過新董事協助進行有序及全面討論,解決停辦事件。

本刊從多個渠道追查,揭開兩名涉事前高官身份,以及他們疑代表孔教學院與英國一間學校洽商經營權等大計。不過有知情人士認為,該大計存在不少風險,隨時危及孔教學院的金漆招牌。

徐守滬是中國香港羽毛球總會副會長,該會大部分成員跟孔教學院有密切關係。
徐守滬是中國香港羽毛球總會副會長,該會大部分成員跟孔教學院有密切關係。
湯啟康曾是前教育署副署長,離開政府後仍於教育界活躍,兼任多間學校職務。
湯啟康曾是前教育署副署長,離開政府後仍於教育界活躍,兼任多間學校職務。
大成小學家教會主席潘妍均(右二),早前聯同多名家長到金鐘法律援助署交表申請法援,擬控告孔教學院。
大成小學家教會主席潘妍均(右二),早前聯同多名家長到金鐘法律援助署交表申請法援,擬控告孔教學院。

大成小學校長袁潘淑嫻對教育局的介入表示歡迎,「現在的問題在於孔教學院未能就計劃與各持份者,包括校董、教職員、校友、家長作廣泛諮詢。學院拒絕遵照學校管治架構召開法團校董會,公開透明地討論事件,整件事與學校恒常管理沾不上半點關係,希望教育局釐清『管理失效』是甚麼意思,以免有心人大做文章,混淆視聽。」

校董之一的劉嘉華則不滿辦學團體中有人不按正常程序辦事,在處理停辦過程時沒有經校董會討論、提出建議及作決定,批評辦學團體是「一手毁滅自己個親生仔」。

有知情人士向本刊透露,大成決定停辦前,的確未有按正常程序召開校董會,只悄悄召開了一個十人小組的閉門會議,「很多人都知道掌管孔教學院的話事人是院長湯恩佳,即大成校監湯偉倫的父親。這個所謂會議,參與其中的十個人,除了湯偉倫,另外八個都是姓湯,餘下一個也是與湯家關係密切的孔教學院董事會秘書長梁秋雲。故這個小圈子的決定,令人好懷疑。」

該知情人士質疑,校監湯偉倫宣布停辦大成小學後,聲稱預留約四百萬元資助已入讀該校「私家班」的學生,協助他們轉讀其他私立小學,「但那筆錢是從何來?若是由孔教學院出資,就應該要開會商議,有人卻一直沒有交代。」 

用離岸公司搞私校

辦學團體繞過校董宣布停辦的做法備受爭議之外,當中有不少謎團亦未能解開,包括校長袁潘淑嫻指有人在轉型私校的籌委會中提出「與某機構簽約」、「該機構涉及兩名教育局前高官」、「叫學生買債券」及「似乎是套用英國某學校的名義承包辦學」等。

本刊循多個渠道追查,證實校長口中提及的兩名前高官,原來是前教育署副署長湯啟康及前教育署高級助理署長徐守滬。有資深教育界人士向本刊爆料,揭露二人將大成轉為私校的來龍去脈。

該名教育界人士透露,湯啟康去年十一月開了一間私人離岸公司「HOEH(CA) Limited」,然後用這間公司名義與孔教學院洽談轉私校合作,並由該公司向英國一間名為North London Collegiate School的私立學院洽商經營權。該學府位於倫敦北部,是一間擁有逾一百六十年歷史的女子寄宿學校。

該名教育界人士續說:「出面斟生意的除了湯啟康,還有他的老拍檔徐守滬,徐本身是孔教學院的副院長,與湯恩佳兩父子關係密切。湯、徐二人用「HOEH」名義,分別與孔教學院及英國學校擬簽合作協議,並撰寫了初步計劃書,包括將來會由該英校在港經營中學和小學,並在發售債券後才發展學校,該計劃書更推算孔教學院每年能從收取的學費中,獲得逾千萬元分成。」

但該教育界人士對有關計劃很有保留,「計劃書內容極為粗疏,所謂的千萬元分成,沒有任何依據,只是憑空估計日後每一班級能開四班、每班有三十人,開到六個年級,便最少有二十四班,合共七百二十名學生。然後根據這些純估計的數字,便說孔教學院會有千萬元落袋。坦白說,早前公布停辧後,湯偉倫曾說黃大仙區內學童人數『斷崖式下跌』,所以無奈要接受現實;但現在他要搞私校,收生數字又變得如此樂觀,令人費解。」

地皮屬非牟利

他再指出,孔教學院的地契只能經營小學,但計劃卻屬意經營中小學。而且該幅地皮屬於只能作『non-profit-making』非牟利性質用途,不能賺錢,「當然學校出售債券、收取學費,只要是用於營運學校是沒問題,但如果合約寫孔教學院每年收取分成,即是賺錢,這樣就有可能違規。」

至於「先收錢,後發展」的發售債券做法,該教育界人士認為對孔教學院十分不利,存在很高風險,「孔教學院與一間離岸公司『HOEH』傾合作,這個做法本身已高風險。因學院無法定權力查核『HOEH』與英國學校的合作條件,一旦有甚麼事發生,都不知如何追究。而且先收錢,後發展的話,萬一收費不足,又或發展計劃有問題,該離岸公司可輕易甩身,孔教學院則隨時被累,危及其金漆招牌。」

本刊曾到訪「HOEH(CA)Limited」登記位於上環的通訊地址,發現該地址是另一間公司,職員表示未聽過「HOEH(CA)Limited」,亦指公司沒有湯、徐二人。大廈保安員亦稱多年來沒見過相關公司。

該教育界人士估計,有人熟悉內地辦國際學校經驗,圖將大成變身為私校後,終極目標是進軍內地,「孔教學院門面靚,有傳統儒家思想背景,若再加埋英國教育,中西合璧,絕對有賣點,想出這個計劃的人的確聰明。」

七十七歲的湯啟康與徐守滬早年一起在教育署(教育局前身)共事,分別在二○○二年及一九九七年退休。湯啟康退休後兼任多間學校職務,包括出任聖公會曾肇添中學校長、香港英文中學聯會副主席和聖公會中學校長會主席,亦是李寶椿聯合世界書院的校董會主席、聖公會馬鞍山主風小學和聖馬可小學校監。

徐守滬則先後擔任港九潮州公會馬松深中學第二任校長及鳳溪公立學校總裁,二○一八年與其他教育界人士在港開辦新加坡卓薈國際幼稚園。他也是宗教慈善團體嗇色園顧問,亦是中國香港羽毛球總會副主席,而該會會長及主席正是湯恩佳與湯偉倫兩父子。

中國香港羽毛球總會不少董事會成員,都是孔教學院董事身份,包括湯恩佳(右)、及其兒子湯偉倫(左二)及劉嘉華(左一)等。
中國香港羽毛球總會不少董事會成員,都是孔教學院董事身份,包括湯恩佳(右)、及其兒子湯偉倫(左二)及劉嘉華(左一)等。
大成小學課室設計及設備新穎,給學生一個愉快學習的氛圍。
大成小學課室設計及設備新穎,給學生一個愉快學習的氛圍。

涉獵教育生意

過去二十多年,湯、徐二人不但執教鞭、活躍教育界,更拍住上涉獵教育生意。二○○六年湯啟康與徐守滬大搞STEAM,即科學 、科技 、工程、藝術及數學有關的教育,二人更在朋友開辦的「尊科」教育科技公司擔任顧問。「尊科」一七年曾與佛山政府簽約引入英國 Lady Eleanor Holles(LEH)學校。此外,徐旗下有一間私人公司與「尊科」合作,協助評估學生數學方面解難能力。

對於大成的最新進展,本刊曾致電湯偉倫、湯恩佳及徐守滬查詢,湯偉倫說:「一切要留待與教育局開會後再公布,不接受訪問,亦沒有回應。」至於其父親、即孔教學院院長湯恩佳的電話,多次由一名女士接聽,並指對方正在開會未能聯絡。徐守滬的電話則長期沒有人接聽,截稿前亦未有回覆任何訊息,記者曾到徐守滬報住的住址上門聯絡,其家中傭人指他不在家。

記者亦向教育局查詢,了解大成小學是否就轉型私校發售債券一事向教育局提交申請,教育局周日回覆指沒有接獲相關申請。

湯恩佳九二年成為孔教學院院長,不時捐錢贊助香港及內地孔教建設及各類弘孔活動。
湯恩佳九二年成為孔教學院院長,不時捐錢贊助香港及內地孔教建設及各類弘孔活動。

逾90載孔教學院 湯氏掌管近40年
孔教學院創辦人陳煥章於一九一二年在上海創辦孔教總會,一九二三年在北京設立孔教大學附設中小學,一九三○年在港開設孔教學院,三年後將孔教學院註冊為有限公司,成立董事會。

一九四五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孔教中學易名為大成學校。一九六○年獲政府撥出黃大仙地皮興建新校,命名為「孔教學院大成中學」,並附設小學及夜學。一九八四年,教育署批准孔教學院大成小學上午校轉為津貼小學。

當時經營染料生意的湯恩佳成為常務董事,多次捐款給學院籌建香港及內地孔聖銅像,九二年湯成為院長後,不時捐錢贊助香港及內地孔教建設及各類弘孔活動,在院屬三所本港中小學設立「孔教學院湯恩佳院長經訓科獎勵計劃」,各校各級經訓科成績最優異之學生各獎孔子金牌一枚。九五年其兒子湯偉倫出任孔教學院副院長外,同年擔任孔教學院三樂周沕桅學校校監,其後轉任孔教學院大成小學校監至今。
 

教局新制 規管私校債券
現時香港約有三十多間私立國際學校發行「債券」,部分學校更需先購買「債券」以作入學門檻,價格由數十萬至千萬元不等。部分債券可在學生畢業後退還或於公開二手市場轉售,亦有部分不設退款,但可轉讓。學校債券分為公司及個人債券兩類,個人債券以一個學生做單位;公司債券則由公司持有,用於僱員的子女作為員工福利,此債券價值一般逾千萬元。

二○二○年,申訴專員公署批評教育局沒有就收費設立審批制度,促請當局盡快制訂審批機制。去年八月,教育局推出新制規管私立國際學校申請收取資本費、債券及提名權費的機制,並要求校方符合「透明度」、「保障主要持份者權益」等四大原則。

新制下,學校收費須事先諮詢及告知家長籌集資金目的及用途;校董會須確保學校運作及管治良好;學校應制定長遠財務規劃,確保營運經費滿足未來發展需要。若學校收取任何費用,須經校董會討論及通過,及讓家長代表參與其中。教育局亦要求學校在擬收取費用前最少半年向教局提交申請;每次批核的有效期一般為六個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