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空置單位|翻新工程最長需時197天 遠超平均44天標準 房署料年內完成檢討
更新時間:17:27 2024-05-22
發佈時間:17:27 2024-05-22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22日)回應立法會議員有關翻新空置公屋單位的提問時指,目前每個單位平均所需時間為45天,非常接近平均44天的工作指標要求。其中,最快完工的單位需時19天,但也有約百分之一的單位超過100天才完成,最長時間為197天。

身兼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梁文廣提出書面質詢,詢問過去3年,房屋署翻新收回的公共租住房屋單位所需的最長、最短及平均時間。何永賢書面回應時表示,房屋署已檢視個別需要較長時間完成的翻新空置單位的情況,發現去年僅首三季,便有近5,000多個因住戶購置資助房屋而騰出的公屋單位,較過去兩年的平均數量高出約3倍;個別區域在去年5至7月間更錄得雙倍增長。

何指出,由於空置單位數量在短時間內急增,致使個別區域翻新工程的工作量超出相關承建商的短期能力。她進一步解釋指,房署已提前至少三個月告知承建商資助出售房屋的銷售量,會引致翻新個案增加,讓其預先安排人手及物料,惟現時本港建築業技術工人人手緊張,故承建商未能增聘足夠額外人手,處理短期內急增的工作量。

何又指,為減少對準租戶的影響,房署已要求承建商適當地調整工作優先次序,盡量優先並加快處理已獲接受編配的空置單位。考慮到未來需要處理更多因購買資助房屋而騰出的空置單位,房署預計於今年內就處理翻新空置單位的流程及標準完成檢討,以加快工程進度。

另外,她提到租戶由簽訂轉讓契據至交回公屋單位平均需時約70天,但每年平均約有1,360戶(佔約61%)申請延期交回公屋單位,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新單位裝修工程未能及時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