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棄保潛逃 保釋金料被充公

更新時間:12:30 2023-12-30
發佈時間:12:30 2023-12-30

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她於2020年8月10日被警方拘捕,當時獲准以2萬港元現金及18萬港元人事擔保保釋,並需交出旅遊證件。周庭事後向警方表示希望前往加拿大多倫多升學,並提供文件證明自己已獲當地學校取錄。因此,警方國安處於今年9月將其旅遊證件歸還並延長保釋至12月28日。然而,周庭最終沒有按指定時間(即12月28日)到警署報到,違反了保釋條件。警方國安處於昨日採取行動,前往她的住所進行調查並將她的父母帶回警署會面。相信警方將將周庭列入通緝名單,並充公她的現金和人事擔保,總值20萬元。

 

警方回應媒體查詢時,嚴厲譴責逃避追捕的羞恥行為,並表示會全力依法追捕。警方強調逃犯不要幻想潛逃離港以逃避刑責,除非自首,否則將受到終身追捕。

之前,周庭在社交媒體Instagram上宣稱原定於今年12月底回港向警方報到,並已購買了回港的機票,但她最終決定不回港。香港特區政府隨即發表了嚴正聲明,指出危害國家安全是極其嚴重的罪行,特區政府將全力依法追捕,並嚴厲譴責她的逃亡行為。政府勸告周庭回頭是岸,與警方合作,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改過自新。否則,她將深陷困境,終將懊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