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公務員就業申請諮詢委員會最新工作報告,去年共接獲三十九宗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後從事外間工作的申請,僅一宗不獲批。

去年兩成個案轉投私企 高官跳槽 一宗不獲批 | 政官莊

更新時間:14:30 2026-06-25
發佈時間:14:30 2026-06-25

首級公務員離職後,若要在禁制期內再投身職場,必須向公務員事務局申請。根據離職公務員就業申請諮詢委員會最新工作報告,去年共接獲三十九宗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後從事外間工作的申請,僅一宗不獲批,成功率達九成八,當中八人跳槽到私營商業機構。

報告書指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接納了諮詢委員會就三十九宗申請的建議,亦即共批出三十八宗申請。在整體申請中,首長級第二級(D2,即與助理署長同級)的申請佔最多,共有十七人,合共遞交二十一宗申請(部分申請多過一份工作);職級最高的申請人則高達第八級(D8,即與決策局常任秘書長同級),則只有一人。

值得注意的是,有七位申請人是不受限於任何預設的最短禁制期,即申請人基於退休以外理由離職,當中有兩人更是從事商業性質工作。當局解釋有關工作與申請人以往在政府擔任的職務沒有實際、潛在或觀感上的利益衝突。

 

曾俊華離職後以主持身份為香港電台拍攝節目《香港故事》,雖然曾強調連車馬費也沒有,但因無向政府申報工作而引起風波。
曾俊華離職後以主持身份為香港電台拍攝節目《香港故事》,雖然曾強調連車馬費也沒有,但因無向政府申報工作而引起風波。

 

退休首長級公務員的轉職禁制期按職級分為最短禁六個月或十二個月。
退休首長級公務員的轉職禁制期按職級分為最短禁六個月或十二個月。

 

雖然報告書未有透露哪位前高官不獲批轉職,但在獲批的三十八宗個案中,三十宗申請屬受薪工作,當中八宗申請人轉投私人企業,佔整體獲批個案約兩成。以行業劃分,獲批的申請中,以教育佔最多,共有十六宗,即佔逾四成二;其次則為管理和醫療,各佔四宗。

報告書亦涵蓋非首長級公務員退休後從事外間工作的申請,當局共接獲四百一十一宗申請,由三百二十七名前公僕提出,只有四宗被駁回。獲批的個案中,合共一百七十宗屬私營商業機構的受薪工作,佔整體逾四成;有七十二宗在有附帶條件的情況下獲准,其餘申請則不設禁制期或工作限制。以行業劃分,同樣是以教育性質佔最多,合共有八十一宗,其次就為醫療和工務,分別佔七十二和六十宗。

翻查資料,公務員離職後的工作,不論是否受薪都曾惹起風波,最矚目則為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離職後,以主持身份為香港電台拍攝節目《香港故事》,雖然曾強調連車馬費也沒有,但因為無向政府申報工作而引起風波,節目更一度被暫停宣傳。

按公務員規管機制,可享退休金條款或新長期聘用條款退休的首長級公務員,轉職禁制期是按職級分為最短禁六個月或十二個月。退休以外理由離職的首長級公務員,是按每宗個案考慮,沒有訂明最短禁制期。至於最終管制期,一般會按不同條件由一年至三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