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連出現涉及狗隻品種認定的爭議:一隻晶片資料登記為「唐狗」的狗,被漁護署懷疑帶有格鬥犬血統;另一隻10歲狗狗亦因被懷疑屬於格鬥犬而被上門帶走調查。問題於是來了:一隻狗是甚麼品種,香港靠甚麼判斷?
我領養狗隻時,才發現原來「唐狗」可以有這麼多款式:長毛、短毛、大中細都有,最後我領養了一隻與另外兩兄妹一起被棄置在山上袋裏的小狗。從那時開始,我便很好奇她的父母究竟是誰?又是甚麼品種?
帶她散步時,很多人都以為她是黑色柴犬。我則覺得以她的毛色、身形和外觀,基因還應該有都柏文的血統。於是出於好奇,我花了約1,000元做DNA測試。
結果顯示,她的遺傳祖源為「100% Village Dog」。Village Dog並不是單一犬種,而是指在不同地區長期自由繁殖、形成獨特遺傳族群的狗隻,大致就是我們香港人所說的「唐狗」。
更有趣的是,在她的DNA親戚裏,竟出現了來自世界各地的德國牧羊犬。替我做測試的機構甚至有專文解釋這現象:Village Dog出現德國牧羊犬的遺傳親緣,是已知現象,但確切原因未確定,其中一個可能性,是與歷史上的人口遷徙有關。
這正正令我想到今天香港的爭議。如果連我自己的狗,單憑外觀都很容易被認成柴犬,但DNA卻顯示她是Village Dog,我們又怎能如此有信心,單憑一眼便判斷一隻混種狗是不是帶有「格鬥犬」血統?
很多人會說,看外形便知道。頭大、胸闊、肌肉發達,似乎一眼就能分辨。但美國早已有研究測試這個問題。2015年,一項研究讓16名動物收容所工作人員判斷120隻狗是否屬於比特犬類型,再與DNA結果比較。DNA判定只有25隻屬於研究定義的比特犬類型,但工作人員單憑外觀,卻有62隻被判定為比特犬類型。研究因此認為單靠外觀辨認,存在相當大的誤判空間。
這個經歷反而令我更加相信:如果品種會決定一隻狗能否入境、繁殖,甚至接受甚麼法律管制,我們需要的,不應只是「看起來像」。如果政府日後要推翻一隻狗原有的品種登記,又應否提供一套透明、可以覆核的程序?與其等狗隻進入香港後才出現品種爭議,何不把關做得更前?在狗隻入口時,核實品種及相關文件。
所以,這不只是「格鬥犬危不危險」的問題,而是當品種判定足以影響一隻狗和主人的命運,我們究竟應該相信一雙眼睛,還是相信一套可以驗證、覆核的證據?如果公共安全真的重要,最理想的做法,或許不是等狗在香港生活10年、甚至發生事故後,才問牠是甚麼,而是在牠踏入香港,或在香港出生的第一天,就把答案弄清楚。

當狗隻品種判定足以影響一隻狗和主人的命運時,我們應該一早把答案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