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一位追星粉絲,因受不了網上欺凌而離世的消息,不禁令人心痛。她不是第一位,也大可能不會是最後一位。希望大家都可以藉着此事,好好反思我們今天的網絡文化,到底出了甚麼問題。
每逢這類事件發生,大家都會說一句「網絡欺凌很可怕」,然後過幾天,一切又回復如常。留言區繼續有人肆意辱罵,社交平台繼續有人發動圍剿,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只是留下一句意見,卻忘了,當成千上萬句惡意同時落在一個人身上,那就不再只是「一句留言」,而是一場公審。
身為公眾人物,我對粉絲文化也有不少體會。還記得剛入行時,經理人曾經提醒我:「記得要同粉絲保持界線。」當時的我其實不太明白,只覺得突然有人支持自己,是一件既新鮮又開心的事。
有些粉絲會為了見你一面,在公司門口或活動現場等上幾個小時;有些因為每次活動都會出現,慢慢熟絡了,自然會多聊幾句。但原來在其他粉絲眼中,這些微不足道的交流,也足以成為妒忌的理由,繼而演變成排擠、冷落,甚至彼此攻擊。
幸好,我的粉絲一直都相對成熟、懂事,沒有做過令我擔心的事情。但在這個圈子裏,我真的見過太多例子。有些人因為得不到偶像想像中的關注,由最初的喜歡,慢慢變成埋怨,再由埋怨變成憤怒,最後四處抹黑、攻擊曾經最喜歡的人。
愛,可以很純粹;但當愛變成佔有,便開始變質。我也曾經因為跟某些公眾人物在社交平台互相關注,而收到他們狂熱粉絲的訊息,叫我離開他們的偶像。當時我只覺得荒謬,甚至有點哭笑不得。但回頭想想,這正正反映了一件事—有些人早已分不清,自己欣賞的是一位偶像,還是把偶像當成屬於自己的私人財產。
很多人口中的「邊界感」,都只放在粉絲不要越界接近偶像,卻忽略了另一種更重要的邊界,就是不要越界干涉別人的人生。你可以不喜歡一個人,可以不同意他的行為,可以理性批評,但沒有人有權利因為自己的喜惡,而發動群眾去羞辱、攻擊,甚至把一個人推向絕路。
互聯網最可怕的地方,在於它把責任分散了。每個人都會說:「我只是留了一句言。」「少我一句,也不會有分別。」但當所有人都這樣想,每一句留言,都成了壓在別人身上的重量。沒有人覺得自己是加害者,但合起來,卻足以摧毀一個人。
每次按下「發送」之前,不妨先問自己:如果這句話,是當面對着一個活生生的人,我還說得出口嗎?如果我們只是把責任推給別人,而沒有反思自己平日有沒有參與過網絡欺凌,下一次的悲劇,只會換一個名字,再一次發生。
螢幕另一邊,從來都不是一個帳號,而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而一句你以為無關痛癢的留言,對另一個人而言,可能已經是最後一根稻草。

有些人分不清自己欣賞的是一位偶像,還是把偶像當成屬於自己的私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