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導」的真義

主權回歸以來,香港人聽得最多的管治概念,除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應算是「行政主導」了。最近多個中央大員再不厭其煩地要全港上下學習「行政主導」,唯一的解說似乎是:你們做得還沒夠好。副總理丁薛祥說行政主導不止是政府、立法會和法院的事,也是全港「各階層、派別的共同責任和任務」。 

追溯歷史,英治時代的「積極不干預」、信奉大市場和低課稅的理念十分正確,政府只須集中處理民生的基本需要,如房屋、教育和醫療等,效果也不錯。但這個本來只用來指導經濟發展的理念,後來成為了全方位的管治手法,在社會的每個範疇,都由有關的業界主導,即使在基建和城市規劃這類典型的政府行為,也容讓市民和業界有很大程度的參與權。這個管治概念的好處是,民間和業界的力量得到最大發揮,社會瀰漫一片自由氣氛,多個文化創意產業,就是在那個年代大放異彩。

但錢幣的另一面是,個別產業(如地產發展)得以坐大而主導經濟發展,政府一來怯於輿論和各種制度上的制衡,二來以公務員為主的政府可能根本不具備所需的識見,所以對未來發展沒有長遠的規劃。施政是見一步走一步,亦錯過了不少發展技術產業的機遇,拱手讓了給鄰近的深圳。同時,各個專業和專上院校全部享有「高度自治」和「專業自主」,無論是醫護、律師、會計師、工程師等,政府對他們的註冊、紀律、發展等一律不得干預。回歸後的數任特首曾經嘗試擺出較主動的姿態,說法是「適度有為」,就各個發展範疇煞有介事地撰寫「藍圖」,也有過成功案例,但不少都是自說自話的。

黑暴事件令政府不得不把數個專業界別予整肅,加強政府在社工和會計界專業註冊的角色,最有影響力的教師會和勞工組織再無立錐之地。最近醫委會的失職事件亦促使政府不得不強勢介入,改善醫委會調查醫療事故的機制。這類問題在內地那種「行政主導」制度下,根本不可能發生,中央看在眼裏不惱火才怪。但我認為最近令中央大員再次提醒的導火線,應該有兩個事件。一是擾攘多時的「明日大嶼」計劃因為思慮不周而「流產」,北都又規劃多時未見影。特首表示了數次他對北都的進展「心急如焚」,不是隨便說說的,他受的壓力必定極大。

第二件事,當然是去年的世紀大火災了。事件揭示了建築行業的腐敗、政府對存在已久的圍標行為和小業主被魚肉,長期束手無策、部門之間互相塞責,都是社會缺乏行政機關強力領導,各行業及專業各行其是而「無王管」的表象。要撥亂反正,正是全港「各階層、派別的共同責任和任務」了。圖:宏福苑大火揭示建築行業的腐敗及「無王管」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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