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不同地方不約而同發生了幾件與生死抉擇有關的事。早前英國下議院通過了一項有關安樂死的法案不久,香港也就「預設醫療指示」成功立法,但在華人圈子裏最轟動的,應該是台灣小說家瓊瑤寫了一篇提倡生死自決的文章後,自我了結生命的新聞。這個議題已討論了很久,我預期會有更多國家會在這方面進行立法,去保障個人「生死自決」的權利,及進行規管以防濫用。
瓊瑤的自決生死,引來很大回響。
瓊瑤的遺言中,有幾句淺白地指出了無數世人經歷過的痛苦,她說「上蒼對於生命的過程,設計得不是很好。當人老了,都要經過一段很痛苦的衰弱、退化、生病、出入醫院、治療、不治的時間,可長可短,對於必將老死的人,是多大的折磨!」活到我們這把年紀的人,即使自己未經歷過,也必見過甚至承受過至親或摯友瀕死,然後離世的痛苦。瓊瑤陪伴過丈夫走完這條苦路,眼見自己也快將步其後塵,於是選擇「翩然」離世。她以小說家精練動人的文字,贏得了很多人的同情,甚至羨慕。
只要是去過或住過醫院或老人院的人,應可體會瓊瑤文中那種「折磨」,其實是無時無刻在發生,不僅對病人自己,而是對他們的家屬及整個醫療系統而言。有人作過這樣的比喻:一些末期病人經受的折磨,若發生在動物身上,獸醫也會建議主人施以「人道」處理,否則會有虐畜之嫌。
我們對動物尚且如此,為何對同類卻可以這樣「不人道」?引進了「預設醫療指示」後,我們現在可以在仍然精神自主時作出指示,讓醫護人員在指定情況下停止急救或維生措施。至於沒有預設指示的情況,醫生一般會在徵得病人的親屬同意後不予施救。但我見到更多的情況是,病人雖沒有惡疾,但因為年邁,身體機能已衰竭至無可能復元,全身插滿喉管亦全無意識,但親屬中有人仍覺不捨得、也有人不想背負不孝之名。無人作出讓老人早日離去的決定,於是老人日復日地苟延殘喘,不但耗費金錢和醫療資源,對所有人都是一種無意義的拖累。
人若能在仍有思辦能力時自主結束生命,將會是人生的最後和最大解脫。歐洲已有幾個合法進行安樂死的國家,但華人社會較為保守和尊重孝道,加上宗教方面的反對,目前仍未具備所需的條件。所以積極提倡這個概念並且「身體力行」的瓊瑤,還是要自己張羅所需的工具(聽說她是燒炭的),之前還要做好保密工夫。
當然亦有人批評她的做法是把死亡浪漫化了,有鼓勵人自殺之嫌。她說「時間到了,生命不會更好」,相信不少人(包括年輕人)在感到絕望時,也會以為自己的生命已不會變得更好,因而走向絕路。安樂死這個課題,還需要更長、更深入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