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回家這麼難嗎?︱鄭敏怡

「可以幫我安排一架的士去機場嗎?」剛剛過的八號風球,我分別收到兩位朋友傳來訊息,因為深知道八號風球要搵車入機場,難過登天!而我曾經向朋友們誇下海口,說有甚麼關於的士的事一定要找我處理,當場就要食言了。只能向朋友解釋這種情況,只有「機場快線」能幫到他。

隨着政府車隊即將面世,我又再抱着事在人為的心態,再一次向保險公司查詢是否可為車隊作特別安排,力陳乘客在惡劣天氣下有家歸不得的徬徨,也單刀直入的想買一份特別的保險保障惡劣天氣下的車程。可惜的是,始終未能得到一個切實的保障。

之後我與另一位也是運輸業界的朋友在一次咖啡聚會中討論大家在惡劣天氣下的應對,雖然他們在惡劣天氣下有提供有限度的服務,但每出一次車也提心吊膽,要「金睛火眼」全程緊貼車況,彷彿希望有個「金鐘罩」全程保護架車。

目前,法例對於第三者的死亡和受傷的法律責任,最低要求的保險金額是每次事故一億港元。試想想,如果車隊營運者在提供交通服務給乘客時,沒有十足把握該行程是受保險公司保障的,那麼當有甚麼意外時,又是誰為這些不幸的傷者「埋單」?當然,我也遇過不少乘客跟我們說「不要緊!有甚麼事情,我自己負責!」但正所謂天有不測之風雲,在路面上不是要去到有一巨龍捲風在前才算有危險的。一陣怪風吹起帆布阻擋了司機的視線、在水浸的路上隱藏着的鐵皮、一個被大風吹掉的招牌、旁邊行車線濺起的水花,甚至乎是一枝無情的樹枝,都有機會釀成交通意外。

作為一個負責的車隊營運者,我們非常希望盡力提供乘客所需的服務,亦希望能有更多的收入去支持營運,但在這一切之先,我們更有責任保障司機及乘客的安全,也不希望誤導大家認為在惡劣天氣下只要司機有足夠的小心及足夠的經驗就沒有問題。我相信各交通營運者在惡劣天氣轉好的時候都希望第一時間「衝」出來為大家提供服務,希望大家諒解在這種情況下,不提供服務,也是一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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