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造成五死四十傷,不僅為本港商住兩用舊廈的火警危機拉響警號,更揭示了這種都市計時炸彈的誇張一面。
十四層的舊唐樓,共藏有三十五間賓館、一百間劏房,更由於業權過度分散、有賓館老闆不願出錢等原因,大維修一拖再拖,滅火筒過期、滅火喉破損和防煙門無法關冚也無人理。說直白一點,在這種惡劣條件下,出事只是時間問題而已。本港舊區裏像這種埋藏巨大消防隱患的大廈為數不少,當局宜迅速行動,亡羊補牢,防止災禍重演。
本文執筆之時,特首李家超已表明會加強執法,亦會研究提高罰則,以及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草案,日後對有逼切性的大廈強制執行維修,再向業主追討費用。
以上措施都方向正確,值得支持,稍欠不足的是,都是「未來式」和「被動式」,惟火災一宗也嫌多,有關部門應該當下就主動出擊,找出潛藏危機的樓宇,防患於未然。本港現有一萬三千五百幢舊式商住大廈,數量龐大,為了以最快時間完成目標,我建議首階段先集中巡查賓館數目較多的舊廈。
這類舊廈人流多而品流雜,常見有亂丟煙頭、在公共空間堆放雜物或阻塞逃生通道等不負責任的行為,宜應率先處理。每間賓館註冊時都有登記地址,政府要篩選出來應非難事,再派員突擊巡查,發現有不符消防標準的即敕令改善。
今次事件揭露的另一個問題,是業主對消防安全指示「拖字訣」情況十分普遍。根據資料,截至去年十月底,消防和屋宇署共發出約三十五萬張「消防安全指示」,惟多達六成仍處於未遵辦狀態。諷刺的是,起火的華豐大廈正是其中一個典型個案,十六年來對屋宇署的指令置若罔聞。
很明顯,目前的罰款或勸喻方式,完全欠缺阻嚇力。在「先代維修、後追費用」完成修例前,有消防隱患問題的舊廈可能繼續拖得就拖,若然如此,當局只能執正來做,在未確定消防安全達標前,不輕易發牌給賓館,以逼使相關業主合作。人命面前無妥協空間,一切商業利益都須放在一邊。
當然,強加巡查只是治標,治本的方法還是要令業主明白自己的責任,日常確保大廈消防安全達標,政府除了要加強宣傳教育,恐怕也要研究「更辣」的罰則,例如釘契,以提高震懾力。
大火無情,人間有愛。在這場奪命火中,既交織着悲傷的眼淚,也閃現出人性的光輝,除了一班地盤工友見義勇為救人,被封為無名英雄,政府各部門和地區成員對災民迅速且適切的支援,同樣值得一讚。但願香港人這份團結互助精神可繼續傳播開去,亦深願每位市民都能在安全的環境中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