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濫用公屋 增建出售房屋

政府是時候改變過去二十多年來,過分側重於增建出租公屋,不斷鼓勵港人排隊「上樓」的房屋政策。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完成立法,履行了香港回歸近二十七年來未完成的憲制責任,加強了特區以至整個國家的安全保障,正如特首及中央領導人所言,香港今後可以聚精會神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添幸福。甚麼是香港最大民生訴求?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兩年前的「七一講話」已明言,就是讓民眾的房子住得寬敞一些。此前也有多位領導人講過,香港要徹底解決住房問題,告別劏房。

事實上,在廿三條三讀通過後的兩次立法會會議,都不約而同有議員要求檢討現行的房屋政策。雖然各個黨派及議員的具體建議或略有不同,但大家都一致認為,隨着特區政府提速、提效、提量覓地建屋,未來的土地及房屋供應可望有序增加,加上私樓樓價受到多項因素影響已有所回落,政府是時候改變過去二十多年來,過分側重於增建出租公屋,不斷鼓勵港人排隊「上樓」的房屋政策,重新將協助有能力的市民「上車」自置物業訂為政策目標,從而促進社會向上流動。

有人質疑公屋平均輪候時間近月不跌反升,現時檢討房策是否過早過急。實情是輪候時間回升只是短暫現象,主因是部分公屋工程因冧天秤意外而出現延誤。另一個因素是隨着公屋供應增加,不少申請人開始變得揀擇,偏愛輪候幾乎沒有新供應的市區公屋,因而只能苦候有舊租戶因種種理由交還單位,輪候時間自然會拖長。

有人質疑公屋作為一種社會福利,是否應讓申請人有太大選擇。亦有人提議政府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和申請資格,以至為享用公屋年期設限,例如住滿二十年就必須交還單位,以加快公屋流轉,善用有限的土地和公帑資源,讓更多更有需要的基層家庭,可以更快及更公平地享用到有關福利,同時減少「公屋養懶人」及部分年輕人刻意不求上進,只求躺平上樓的壞風氣。

有更多人認為,當局應進一步加強打擊各類濫用公屋行為,嚴懲刻意隱瞞資產及收入的富戶。房委會與房屋署最近幾個月已頻頻出招,強制租戶申報資產、向內地當局查核租戶的內地資產,以至考慮設立舉報獎勵機制等,成效立竿見影,揭發了大量濫用個案和收回了比過往多數倍的單位。不少人認為有關個案仍僅屬冰山一角,政府還須加倍努力。

隨着新供應與回收公屋單位逐步增加,政府終於有條件檢討《長遠房屋策略》下的公私營房屋供應七三比,以及公營房屋當中的出租與出售單位七三比,從而大幅增加居屋、綠置居等資助出售房屋,並因應市況調整單位售價,協助更多中等收入人士及有能力的公屋租戶上車,通過自置物業力求上進,「進階」成為中產。此舉亦有助紓緩房委會的財赤問題,透過售樓增加收入,以及減輕管理和維修公屋的長遠財政負擔,毋須不斷由庫房及納稅人注資填氹,一舉多得。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