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工作、人與人的關係,現在要說謊或嫁禍其他人,成本或難度高了很多,這跟現代科技及社會開放令人表達更直接有關。
例如在職場,現在多數用電郵、手機短訊、錄音等發出工作指示或回覆。即使可以取消部份訊息,也可以偽造證據,但一般來說,無緣無故的刪除訊息等,也會惹人生疑。加上不少地點也安裝了閉路電視,科技的確帶來「鐵證如山」而難以抵賴的效果。
在我的管理層朋友圈中,現在處理投訴或調查,不少的證據是短訊的截圖或錄音。處理一個投訴,除了是至少幾百版的截圖影印,挑戰是把不同來源的短訊拼出可能最接近真相的事發經過,也要分辨真假短訊或錄音。
另外一個因素,是社會開放了,受害人不甘受騙受屈,會作出反擊,不會像從前啞忍有苦自己知,而是公開施害人的惡行,或索性攬炒以洩心頭之恨。現在也越來越多受害人現身或臉容打格上電視或網絡的節目,公開被騙經過甚至加害者的身份,希望令更多人提高警剔。當然,倘若真的要決定公開的話,要三思,特別過程中要留意會否構成誹謗,或墮入侵犯私隱或滋擾等不同罪行的法網。
人際關係方面,我一位女性朋友的遭遇,也可分享。她被騙誤當小三,後來發現,也看到渣男用大量的不同名字的社交媒體賬戶欺騙她,渣男結了婚有看來美滿家庭生活的事實。
在社交媒體流行前,小三未必接收到那麼多資訊。現在是拿著初步證據「對質」,找私家偵探查的費用也省回,當面直接、省錢、省時。
當然,社交媒體的內容,亦可以是「人設」,以顯示自己最美好最成功最令人羡慕的一面,求證過程是必須的。
我的看法是:保留證據保護自己是必須的。不過公開其他人的「惡行」,也要先保護自己,以免犯法。人生苦短,我多數選擇「止蝕」,遠離壞人。

科技的確帶來「鐵證如山」而難以抵賴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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