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藝術 │ 譚紀豪

某日我從觀塘駿業街的《Walking East》雕塑起步,經「藍橋」去裕民坊凱滙,短短300米便路經三個大型藝術裝置,香港這個城市簡直不可思議。

近年公共藝術越來越多,而且不限於商業區,只要是較大的新建築,總要在放件藝術品「看門口」。香港沒有percent for art法規,但會要求某些物業兼管一定面積的公共空間,不少發展商便放個大型裝置以凸顯品味與檔次,如凱滙旁的《Time Loop》。政府亦積極委約各地藝術家作品,如裕民坊原國泰大廈位置,由本地竹藝家創作的《浪.岸》,就是由市建局委約的。

前面提到的percent for art,最早出現在北歐,後來世界各地都有城市仿效。法規要求符合資格的建築項目,撥出1%(各地可能略有不同)預算用於公共藝術。本意是鼓勵藝術創作,提升城市魅力,可惜也有事與願違的例子。在首爾,氾濫的公共藝術良莠不齊,被批評影響市容,當局修改了相關法例,新條例下發展商可轉為捐贈合資格藝術團體;在紐約市,一個名為《Tilted Arc》的巨型裝置把廣場分割成兩邊,市民要繞道而行引發不滿,由於找不到妥協方案,藝術品最終被送到廢鐵廠處置。這麼說,最近東九龍文化中心白色花海惹起爭議,當局換成彩色就化解危機,算是最低代價了。

藝術創作講究自主性,藝術家創作過程擁有絕對自由,不容任何人插手,偏偏公共藝術的對象是大眾,有時藝術家在輿論下不得不妥協,這是公共藝術的長久以來的爭議。如果《Tilted Arc》把廣場一分為二完全出於藝術考量,卻因路人的不方便而遭扼殺,未免可惜。至於東九龍的白色花海,還未來得及了解創作概念就換成五彩(日夜都)繽紛,由市民與政府集體創作。

當公共藝術要公眾和委約方審批,還是藝術嗎?從近期最多人關注的幾個大型藝術裝置,我們得出了一條方程式:放大+複製+彩色+發光=公共藝術=打卡點。如果這幾個裝置受歡迎,相信會有更多同類的「藝術品」出現在維港兩岸,直至大眾麻木為止。

說到維港,難道就沒有人發現,她才是日夜都繽紛的最佳打卡景點?

康文署夥拍國際藝術團隊teamLab打造的「teamLab:光漣」,在中環海濱展示數百個發光蛋。

位於觀塘駿業街由藝術家Polo Bourieau建造的雕塑《Walking East》。

東九龍文化中心新地標「花海」。

位於觀塘駿業街由藝術家Polo Bourieau建造的雕塑《Walking E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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