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擬設員工責任三級制  涵蓋五大範疇  「鹵莽行為」最嚴重
更新時間:13:00 2024-11-25
發佈時間:13:00 2024-11-25

醫管局近日公布了醫院系統管理檢討委員會的報告,提出31項建議,涵蓋五大範疇。報告建議引入一個公正文化框架,對員工的責任進行分類,包括人為錯誤、危險行為及鹵莽行為,並制定相應的處理程序。醫管局質素及安全總監黃立己今日(25日)在電台節目中指出,鹵莽行為被認為是最嚴重的類別。

何謂鹵莽行為?

黃立己舉例說明鹵莽行為的定義,例如藥劑師在派藥時貪快,未按照標準程序核對藥物。他指出,藥劑師應該逐一使用掃描器對每一瓶藥物進行核對,但有時會因急於出藥而只掃描第一瓶多次,結果導致錯誤地將不正確的藥物派給病人。

 

個人責任與危險行為

黃立己強調,這類事件屬於危險行為,應該消除促使這種行為的因素。他提到,像醫生醉酒後仍執刀或護士在派藥時看體育賽事的情況,都是明顯的鹵莽行為,這些行為的個人責任最大。

醫管局主席范鴻齡表示,建立這個框架的目的是希望醫護人員重視問責,謹慎工作,以防止意外的發生,而非在出事後讓某人「落台」。

報告還建議強化治理與責任,釐清不同職級在質素及安全方面的角色、責任和權力,並構建高層人員的病人安全問責框架,將安全指標納入績效評估,以確保高層管理者對病人安全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