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胞兄(左)及遺孀(右)手持遺照,到警察總部投訴
北角警員開槍|家人到警總投訴 遺孀 :「好後悔報警」 
更新時間:13:02 2024-09-23
發佈時間:13:02 2024-09-23

上周日(15日),北角一名患有精神病的男子企圖持利器向家人施襲,卻被男警開槍擊中胸口身亡。事發至今已有一周,死者的胞兄和遺孀身穿喪服,手持遺照昨日前往警察總部投訴。在投訴期間,遺孀情緒激動哭泣,直言「我好後悔報警呀,我害死自己老公」。警方回應查詢時表示,初步調查顯示開槍符合警隊相關守則。

遺孀李太表示,在事件發生時,家姑遭受丈夫襲擊,她原本計劃找家翁協助控制丈夫,但家翁當時不在家。因此她遵從家姑的指示進入房間報警求助。李太聲稱在事發時一直在房間,不清楚警員到場時的情況,但她反覆強調自己曾多次說「唔可以開槍,唔可以開槍」,卻不明白為何警察還是開槍。

李太進一步指出,即使開槍,也不應當一槍致命。她認為警察可以使用長棍、盾牌、胡椒噴霧等手段制服對方,或求助談判專家。她批評警方的行動不合理,並希望能夠獲得公道。李太感慨「我報警係叫你哋來幫我,唔係叫你過來殺死我老公,我好後悔報警呀,我害死自己老公,因為相信警察我先報警,點知警察咁樣做嘢!」

 

死者胞兄(左)及遺孀(右)手持遺照,到警察總部投訴
死者胞兄(左)及遺孀(右)手持遺照,到警察總部投訴
遺孀受訪期間激動哭泣,直言「我好後悔報警呀,我害死自己老公」
遺孀受訪期間激動哭泣,直言「我好後悔報警呀,我害死自己老公」

 

李太還描述丈夫倒地後全身是血,不清楚丈夫中槍後被送上救護車的時間。她提到丈夫當時是用拳頭襲擊家姑,自己在房間內,不清楚死者是否持刀。她說「可能係警察過來,佢驚先揸刀」。由於情緒混亂,她也無法確定警員是否有提出警告,但據她所知,警員到達後兩分鐘內便開槍。

死者的兄長李先生也認為,死者與警員之間有1.5米的距離,無法直接接觸到警員,飛刀也可以被盾牌擋開,當時現場警員應有足夠時間作出判斷。他們已向投訴警察課投訴,並得知死因庭將在3至9個月內開庭調查。

 

現場為北角錦屏街63號錦屏樓
現場為北角錦屏街63號錦屏樓
疑犯中槍後由救護員抬落樓送院
疑犯中槍後由救護員抬落樓送院
地面遺下血迹
地面遺下血迹

 

警方:初步調查開槍符合守則

警方在回應查詢時表示深表難過,並向死者的家屬表示深切慰問。警方強調,警隊內部對於使用槍械及各種武力有嚴格的規範,並且警員接受定期訓練,包括在不同情況下判斷是否需要使用槍械。根據初步調查結果,警員當時開槍的決定符合警隊相關守則。

警方進一步強調他們高度重視這宗案件,已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展開全面調查。調查完成後,警方將向死因裁判法庭提交調查報告,由法庭決定是否進行死因研訊。警務處處長蕭澤頤也表示,警方將嚴肅對待事件,並呼籲外界避免對精神上有問題的人士進行標籤化。他指出,警員將專業果斷地應對任何持致命武器襲擊的情況,以避免任何人受到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