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事後於案發現場進行調查,並檢獲被告何世宇斬人兇刀。資料圖片
馬鞍山命案|精神分裂漢認誤殺 疑幻聽狂斬老鄰居45刀致死 9月底判刑
更新時間:17:00 2024-09-17
發佈時間:17:00 2024-09-17

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的38歲男被告何世宇,涉嫌於3年前持菜刀狂斬八旬鄰居逾45刀致死。被告今日(17日)在高等法院以「減責神志失常」為基礎承認誤殺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9月30日進行求情及判刑,其間將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及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以檢視是否判處醫院令。

以「減責神志失常」為基礎認誤殺罪

被告何世宇原被控於2021年9月27日,在新界沙田馬鞍山恒安村恒山樓1905室與1906室外走廊謀殺鄰居黃杏林。被告否認謀殺罪並在控方同意下,改為以「減責神志失常」為基礎承認誤殺。控方指被告小學畢業一直沒有工作,年少時曾為黑社會成員,曾有襲襲他人的案底。辯方稱本案為悲劇事件,被告冀向死者家屬誠心致歉。

案情指,被告自2018年確診患精神分裂症,案發時與母親同住於恒山樓1906室,受害人黃杏林則與其妻子住在1905室。黃在案發當日離家準備外出購物,經過1906室時,被告突然持菜刀衝出走廊,從後不斷斬向黃的頭肩背位置,致其左右手的拇指均被斬斷,留在走廊,黃妻及兩名鄰居目睹了事發經過。

警誡下稱不堪鄰居發出噪音盛怒下斬人

被告行兇後直接乘的士到威爾斯親王醫院,向護士承認他精神狀態不佳,可能傷害了他人。他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因鄰居發出噪音被激怒,遂拿刀斬死黃。被告憶述,他當時從屋內見到黃經過走廊已被惹怒,變得情緒激動,便入廚房拿菜刀衝出單位,不斷斬向黃的頭肩背,黃動手抵抗時被斬下左右拇指。他指樓上及隔壁鄰居每日發出噪音,情況持續逾一年,他受噪音刺激而暴怒失控,繼而萌生想殺害隔壁任何一位鄰居的想法。

黃送院期間心臟驟停致身體循環衰竭,加上本身患有缺血性心臟病,加快失血,送院後被證實死亡。法醫斷定黃因身上最少45處刀傷致失血過多不治,分析傷口時辨識到黃案發時清醒並試圖防禦。數名精神科醫生診斷被告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幻聽及偏執型妄想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