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展示案中證物。
來港犯案|內地男專以低層單位為目標 半年涉14爆竊案 盜總值51萬元財物
更新時間:17:52 2024-09-13
發佈時間:17:52 2024-09-13

隨著上半年爆竊案數字暴增,警方經調查發現一名內地男子自今年1月以來,曾多次來港犯案,專門物色易經攀爬水渠或樓梯進入的低層住宅單位作目標,至今已涉及14宗同類案件,盜取財物總值達51萬元。警方前日(11日)追蹤疑犯再度來港,並於黃大仙區趁其再次下手時當場將之拘捕,目前他已被拘留。

警方檢獲的現金。
警方檢獲的現金。
警方展示案中證物。
警方展示案中證物。
警方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二隊總督察蘇志兵講述案情。
警方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二隊總督察蘇志兵講述案情。
警方介紹家居防盜設施。
警方介紹家居防盜設施。

警方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二隊總督察蘇志兵講述案情時指,鑑於今年上半年的爆竊案較去年同期增加112宗,升幅達19.6%,同時針對低層住宅單位的案件亦有上升趨勢,東九龍總區刑事部對此高度關注,經過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成功鎖定一名來自內地的男疑犯。

疑犯抵港後到多處踩線物色目標單位

該名34歳男疑犯自今年1月起多次持雙程證來港,主要針對低層、接近大廈平台的屋邨單位犯案。他抵埗後會到不同地方踩線,勘察地形,待入夜後住戶出門,目標單位內空無一人時,便會經大廈外牆的水渠或樓梯攀爬至平台,再用螺絲批等工具撬開窗戶,潛入爆竊。疑犯犯案時還會更換外衣及帶上手套,以增加警方調查難度。

警方相信疑犯與今年1月至6月期間至少13宗類似爆竊案有關,涉及現金及財物總值高達51萬元,犯案地區則主要為東九龍總區及新界南總區。

警方隨後發現疑犯於本月7日再次來港,遂展開追查。及至前日(11日)下午疑犯再次出動,在黃大仙區多個屋邨踩線後,於傍晚時分爬上一座屋邨大廈的一樓平台,嘗試用螺絲批撬開目標單位的窗戶但不成功,最終沿路折返。埋伏探員見時機成熟,以「企圖爆竊」罪將他拘捕,並在其身上搜獲犯案用的鏍絲批及港幣1,700元。他正被扣留調查,稍後會被暫控相關爆竊罪行。

警方提醒做好家居保安措拖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強調爆竊罪是非常嚴重的刑事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4年。

警方續指,爆竊匪徒一般取易不取難,大多向部分低設防的單位埋手,例如門窗未鎖好、沒有窗花及較接近大廈平台的低層單位,故提醒市民務必要做好家居保安措拖,包括安裝窗花,加固鎖頭,出門前或瞓覺前,鎖好門窗,亦可以考慮在家中安裝閉路電視及智能移動感應器等防盜系統,或在窗戶加裝具感應功能的警報器。市民宜儘量避免保留太多現金或貴重財物於屋內,並應將貴重物品鎖好,以免缺口大開,引賊入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