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通過修例刪殖民色彩法律字眼  陳曼琪:讓法律與時並進 

更新時間:13:04 2024-07-11
發佈時間:13:04 2024-07-11

立法會大會昨天恢復二讀《2024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以對多條條例進行雜項修訂,針對一些不符合香港特區憲制地位的提述進行適應化修改,並廢除若干條例中的過時條文或提述。

選委會界立法會議員陳曼琪表示,條例草案不僅體現香港成文法隨著社會發展而與時並進,更重要的是體現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堅持正確憲制及法治秩序。這是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的重要立法工作,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並提供具體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陳曼琪促請政府持續識別並盡快全面完成本地法律去殖民化。她提到自2015年起,與香港中律協及眾多社會人士一直努力推動本地法律去殖民化。作為一名土生土長並接受法律教育培訓的律師,她經歷了殖民年代、香港回歸祖國至現在愛國者治港、香港由治及興的時代,能夠參與修訂香港本地法律,正確反映中央自1997年7月1日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及香港憲制和法治秩序,感到光榮。

 

 

她同意政府以綜合條例草案的方式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並以先易後難的方式,繼續推動完成法律去殖民化修改工作。她指出仍有約23項條例或附屬法例的去殖民化修改較為複雜,有待解決。

陳曼琪支持律政司在修正案中回應並採納其意見,認為現階段保留《釋義及通則條例》附表8第21條是合適的。該條款標明法律釋義不可影響中央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根據基本法和其他法律規定所享的權利,具有法律兜底作用。在法律去殖民化未全部完成時,確保有關條例和附屬法例符合基本法第二條和第十二條,彰顯國家實行單一制原則,由中央統一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一切權力來自中央,香港不是獨立政治實體,而是地方單位,權力來自中央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