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將於本月十八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黎智英案12.18開審 黑暴真相即將大白

更新時間:12:00 2023-12-12
發佈時間:12:00 2023-12-12

涉嫌反中亂港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於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後,已就多宗控罪被告上法庭及定罪,至於最嚴重的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將於下周一(十二月十八日)正式開審,預計審訊八十日。

黎智英案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最嚴重的大案。一直在本港及海外搞局的外部勢力,涉嫌不斷就此案發動各種舉措,假借「新聞自由」之名,施壓釋放黎智英,更圖謀發動美國議會制裁香港法官等。他們不惜與西方信奉的司法獨立價值背道而馳,公然干預本港司法。

本港過去發生大大小小的反政府抗爭事件,最終引發一九年黑暴肆虐,把社會蹂躪得體無完膚。究竟黎智英在這些事件當中扮演甚麼角色,又如何成為國安處的目標等,法庭即將以公開審訊形式,把真相告之全世界。

現囚禁在赤柱監獄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旗下的《蘋果日報》、「蘋果日報印刷」及「蘋果日報互聯網」三間公司,被控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罪,將於本月十八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負責審理,預計審訊過程歷時八十天,最快於二四年四月審結。

同案六名《蘋果日報》前高層、「十二港人案」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均已認罪,他們的求情及判刑會在黎智英審訊完結後處理,部分人亦會在黎智英案中作供。

「黎智英案」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最嚴重的大案。自從黎智英被落案起訴後,反中亂港的外部勢力亦涉嫌動作多多,甚至公然向香港司法機構施壓,干預有關審訊工作。

要求美國總統制裁

今年十一月一日,美國國會參眾兩院五名跨黨派議員提出一項《香港制裁法案》,要求美國總統制裁四十九名香港官員、檢控官及法官等,制裁名單除包括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國安委秘書長區志光、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負責審理黎智英案的三名法官,也在名單之上。

領導制裁提案的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印太小組主席金映玉指,「北京利用《香港國安法》控制港人,《香港制裁法案》將是美國採取堅決的行動,支持熱愛自由的香港人。」有份參與提案的美國民主黨籍參議員默克利也強調,「法案是向中國政府發出明確訊息,表明美國不接受香港權利進一步被侵蝕。」

特區政府發言人指,所謂「法案」是妄圖恫嚇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特區人員,為此表示強烈譴責。「維護國家安全是屬於主權司法管轄區的內部事務,《香港國安法》在港實施不受到任何形式的干預。該等美國政客對有關實況執意置若罔聞,更公然叫囂向履職盡責的特區人員作出所謂『制裁』,其拙劣政治戲碼和卑劣用心昭然若揭。」又指「香港特區對於所謂『制裁』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定當繼續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更在一周內,三次以「黑社會」批評美國的行為。

事實上由黎智英被捕至還押候審的不同階段,美國和其他國家不少搞局勢力,涉嫌不斷就此案發動各種舉措施壓釋放黎智英。其中總部設於美國的「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FHK),會長為壹傳媒前董事Mark Clifford,成員包括前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郭明瀚,他們多次與美、英議員會面爭取釋放黎智英,以及發動反華行動,包括提交制裁名單、要求關閉香港駐美經貿辦等。

今年一月,Mark Clifford 就黎智英案接受自由亞洲電台專訪,聲稱對審判結果感到悲觀,並抹黑指香港自由已被「摧毀」,呼籲「香港人權倡議者」繼續透過不同方式發聲。

欺詐涉公眾利益

及至五月,該會又聲稱響應世界新聞自由日,在英國倫敦金融區大廈外牆進行投影活動,紀念黎智英等於各地被囚禁的記者。該會又聯絡逾百個海外反華組織,先後向美國國務卿布林肯及總統拜登發聯署信,促請美國要求中央政府釋放包括黎智英等人。

除了向美國求助,去年十二月,該會與二十九名英國跨黨派議員聯署時任英國外相祈湛明(James Cleverly),促請英國政府對黎智英「欺詐」案的判刑作出公開譴責及爭取釋放黎智英。

查該欺詐案涉及壹傳媒集團多年來,以新聞機構名義獲得低價租用科技園用地,設置總部,但在審訊中卻披露了超過十間和黎智英有關聯的公司開設在內,為其省卻大量租金支出,由於欺詐涉及公眾利益、有組織性及長期操作,法官裁定黎罪成及判監五年九個月。

「新聞自由」大做文章

還有一九年在英國成立的英國議會跨黨派香港小組(APPG on Hong Kong),自成立以來一直在當地助攻。今年四月曾發表有關香港傳媒自由的報告,借題發揮指黎智英與其創辦的《蘋果日報》一班前高層,被香港警方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罪名起訴,以及《蘋果日報》倒閉等事件,反映香港新聞自由每況愈下。報告甚至批評倫敦政府冷待黎智英這位英國公民被拘捕的事件,促請英國政府將之視為「首要政治工作」,要求香港當局釋放黎智英等人。

總部設在法國的組織「無國界記者」(RSF),聲稱是一個「捍衛新聞自由的國際非營利組織」,一九年黑暴期間,經常以「新聞自由」大做文章。二○二○年十二月更向黎智英頒發年度「新聞自由特別獎」,聲稱表彰黎對「新聞自由的貢獻」;二一年又向聯合國要求「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使黎智英獲釋。今年五月,該組織更發布一項「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宣稱香港名列一百四十位。

RSF這個組織對黎智英及香港內政表現高度關注,組織內一名英國諮詢委員,正正是黎智英案「國際律師團隊」牽頭人加拉赫(Caoilfhionn Gallagher)。

二二年二月七日,由五名律師組成的英國大律師事務所「Doughty Street Chambers」於官網發聲明,公布旗下御用大律師加拉赫會帶領國際律師團隊為黎智英案辯護。當時加拉赫稱黎智英因捍衛新聞自由而陷入險境,揚言將盡力捍衛黎智英的權利,亦將黎案與新聞自由掛鈎,但絕口不提控罪案情。

法律團隊劃清界線

「國際律師團隊」與黎智英幼子黎崇恩關係密切,經常一起與美、英官員及議員會面,及出席聽證會、座談會等進行政治游說。今年三月,「國際律師團隊」成員Jennifer Robinson以「國際記者聯盟」代表身份,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議中,呼籲撤銷對黎智英及其他記者的控罪。

到五月,黎崇恩聯同該律師團隊出席「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聽證會,指港人喪失民主人權陷於絕望,呼籲國際社會關注即將開審的黎智英案,更在早餐會上,放置「釋放黎智英」宣傳單張。

在黎智英案開審前半年,黎崇恩與該律師團隊更密密出動,黎崇恩在六月以「國際筆會」代表身份,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和平集會上爭取發言,呼籲聯合國要求香港當局撤銷黎智英的所有控罪。

從九月至十二月,黎崇恩與律師團隊先後在英國倫敦舉行座談會,又與前港督彭定康、英國上議院及國會議員會面,討論英籍人士於海外被囚情況,期間更與議員敦促英國首相辛偉誠及時任外相祁湛明呼籲釋放黎智英。黎崇恩與律師團隊近日轉戰加拿大,與多名加拿大國會議員會晤,促請當局幫忙,要求香港政府釋放黎智英。

雖然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不斷助攻,但黎的香港法律團隊卻與他們劃清界線。今年一月香港律師團隊曾發聲明稱黎智英在香港的法律顧問「從來沒有與這個國際法律團隊有任何專業上的聯繫」。聲明又指,「他們是案件中代表黎智英的唯一法律團隊,黎亦未委託其他人代表其在香港的刑事及有關訴訟行事。」

隨着黎智英案即將開審,黎智英在這些事件當中扮演甚麼角色,當中的真相即將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