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13:06 2026-09-25
近年智能門鎖愈來愈普及,不少人習慣以密碼、指紋或手機開門,免卻攜帶鎖匙的麻煩。近日有公屋居民在社交平台發文,詢問能否將單位門鎖更換為電子鎖,結果意外引發大批網民討論,更就「租戶有否權自行改裝單位」掀起激烈爭論。
支持更換的一方認為,只要日後搬走時恢復原狀,問題並不大。有居民直言,既然電子鎖能提升生活便利,沒必要過分擔心,「大不了搬遷時換返原本個鎖」。有人更指出,不少住戶將來遷出公屋都是因為經濟環境改善或置業,到時相關開支根本不算什麼。
至於拆下來的原裝門鎖應否保留,意見同樣分歧。有網民認為應妥善存放,以備房署日後查核或要求還原時使用;但亦有人覺得公屋空間有限,沒必要特意騰出位置存放舊鎖,寧願將來需要時再自行購買更換。
不過,另一批網民則持相反看法,認為公屋始終屬租住房屋,租戶不應隨意改裝固定設施。「唔係自己物業,唔好當私樓咁改」成為不少人的觀點。有留言認為,既然屬於政府資產,就應遵守相關規定,不應因個人方便而自行更改原有設計。
討論期間,更有部分住戶分享所謂「實戰心得」。有人稱新式鐵閘設計可遮蓋電子鎖位置,不容易被發現;亦有人表示平日索性不鎖鐵閘,減少額外帶鎖匙的麻煩。網購平台近年亦出現不少標榜「免鑽孔」、「免破壞安裝」的電子鎖產品,吸引部分公屋居民考慮使用。
然而,根據房屋署現行規定,公屋單位內的固定裝置分為不同類別管理。其中單位大門及其門鎖被列為甲類固定裝置,住戶不可自行拆除或改裝;而防盜鐵閘及鐵閘門鎖則屬乙類設施,如需更改,必須事先取得房屋署批准,並由住戶承擔日後相關維修責任。
房屋署指出,大門及門鎖除了日常保安功能外,亦涉及消防安全要求。單位大門必須具備指定耐火性能,以確保火警發生時發揮阻隔作用,因此任何改動均可能影響安全標準。署方提醒住戶,如有改裝需要,應先了解相關規定,以免違反租約條款或引起日後責任問題。
來源:公屋討論區 - 香港facebook群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