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16:43 2026-06-26
雙非腦癱嬰案被拖延16年,揭示醫務委員會處理投訴過慢問題。醫衞局今日(26日)宣布,提出修訂《醫生註冊條例》以改革醫委會,今日將有關修例草案刊憲,下月8日交予立法會首讀。
修訂圍繞4方面,包括讓醫委會組成多元,維持醫生委員不減,同時增加3名非醫生的醫療專業業外委員至31%;改革醫委會申訴處理機制,將現有的初步偵訊委員會(初偵會)及研訊小組改為「醫務調查組」和「醫務審裁團」,並為其提供更多支援及權力,同時設4級罰則,取消緩刑;保護社群福祉,將被法庭裁定違反嚴重罪行的醫生即時除牌;以及要求醫生持續進修、放寬非本地醫生特別註冊要求。
將新增獨立審裁員
醫衞局表示,醫委會是《醫生註冊條例》下的法定機構,負責工作除了處理有關醫生的投訴,亦包括本地醫生培訓及註冊事宜等等,需要專業參與,但考慮到社會意見,今次亦增加3個有專業知識的醫療專業業外委員。為確保調查獨立性,修例亦將增加獨立審裁員,即醫委會以外的人士,提名上限一倍至280人,參與並主導調查及研訊。
為加快處理研訊,當局指,醫委會已於去年1月以行政形式對部分程序定下時間指標,例如要求申訴人需於一個月內將法定聲明提交醫委會,而今次立法是為了提供法律基礎,使時間指標有法律效力。據政府估算,透過今次改革,以往醫委會篩查個案需時中位數達12個月,日後可減半至6個月;由提出申訴到展開研訊,以往中位數為3年半,日後相信可減3成時間,即約兩年半。
提出改革醫委會組成
草案提出改革醫委會組成,包括將醫生業界選舉中產生的醫生委員名額,由以往的16人大由削減至10人,改為基層醫療健康專員1名,科大醫學院提名醫生兩名,以及由行政長官委任醫生3名。而日後所有醫委會成員,亦需由行政長官委任。醫衞局發言人就指,政府希望醫委會醫生成員背景更多元,不希望以單一方式選出醫生代表。至於政府委任方面,他說目前其他法定機構亦有類似的委任安排,而標準則會視乎相關人選是否能協助醫委會發揮其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