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誘賣淫 販賣偷拍片 跨境兒童性罪案猖獗 網上直擊 罪犯誘騙學生妹

更新時間:09:30 2026-05-07
發佈時間:09:30 2026-05-07

香港警方早前聯同新加坡、馬來西亞等七個國家,搗破一個網上販賣兒童色情物品集團,共拘捕三百多人,其中在本港拘捕九名涉案男子,當中一人涉嫌非禮男童。

警方表示,去年錄得多宗涉及兒童色情物品相關案件外,網上性誘兒童的罪案也有上升趨勢。涉性侵犯案者多數透過社交平台、網上遊戲等方式認識受害兒童,誘騙他們發展情侶關係,進行性行為時拍下過程,用作之後勒索金錢,直至受害人向家人求助,才揭發事件,當中年紀最細僅得九歲。

本刊追查多個年輕人活躍的社交平台、手機通訊及交友程式,發覺不少用戶公然要求結識未成年「妹妹」,也有人販賣與學童色情相關的物品。本刊更直擊,有罪犯公然提出給予零用錢,利誘未成年女學生「賣淫」,甚或邀約作不道德交易,且對話內容十分露骨。

 

有人在手機通訊軟件的群組內發帖文,以港幣二千多元販賣多條學生私密影片。
有人在手機通訊軟件的群組內發帖文,以港幣二千多元販賣多條學生私密影片。

 

有人在手機通訊軟件的群組內發帖文,以港幣二千多元販賣多條學生私密影片。
有人在手機通訊軟件的群組內發帖文,以港幣二千多元販賣多條學生私密影片。

 

本刊記者早前混入多個年輕人活躍的社交平台,發現充斥大量涉及學童色情的帖文及交易,其中有人以「有否妹妹賣相賣片賺零用」為題,疑招攬未成年少女出售性感相片或影片。

記者佯裝未成年學生,向該帖文帳戶直言有意賣相賣片,對方不但未有阻止,更積極向記者解釋賺錢方法,「每條片只須拍一分鐘,我會支付一百元購買。對着鏡頭除衣服,直至除掉所有衣服為止,最後近鏡畀上面同下面我睇。」

他見記者猶豫,便不停游說,又聲稱「仲有幾個女仔賣緊片畀我」,隨即展示轉帳一百元的銀行紀錄截圖,再向記者說「要唔要我比(畀)佢哋d(啲)片你預覽吓,幫你無咁緊張?」,並傳來一條短片,片內可見一名露出頸部以下的女子, 正對着鏡頭脫短裙。他指導記者,拍攝期間毋須影到樣貌,「我自己睇架(㗎)咋,唔會流出,你可以放心。每天可以拍兩條片畀我,你日收二百元,一個月可賺到六千元。」

在另一個手機交友程式平台上,記者也發現不少帖文,與學童色情有關,例如有人出帖文,標明「約中學生妹妹出街街有高價零用」,又有人自稱是十三歲男孩,目標要尋求「性奴」。

 

有人為了游說記者拍片,不但展示向其他少女入帳的銀行紀錄,還傳來另一女子脫衣預覽片,供記者參考 。
有人為了游說記者拍片,不但展示向其他少女入帳的銀行紀錄,還傳來另一女子脫衣預覽片,供記者參考 。

 

記者再以未成年學生身份,在該個交友程式物色朋友,未幾一名自稱二十五歲、標明「認識學生」的男子,主動向記者搭訕,「你未成年即是幾多歲?」當知道記者報稱只有十五歲,對方即表現猴擒說:「要唔要上學前班一齊研究,互相研究大家?」記者表示不明白,他即加以解釋,「大家都唔着衫,睇清楚大家嘅身體,我又比(畀)你睇吓成年人嘅身軀,你又比(畀)失(我)研究吓啱啱成年係點。」記者遂追問,邀約外出見面還是視像,對方秒速回應,「梗係見面,唔係點真實‥‥‥比(畀)你伸手摸下(吓)感受下(吓)‥‥‥」

 

警方指二〇二五年錄得多宗兒童色情物品相關的案件,佔整體案件比例有上升趨勢。
警方指二〇二五年錄得多宗兒童色情物品相關的案件,佔整體案件比例有上升趨勢。

 

標價賣學生私密片

另記者加入手機通訊軟件的群組,也發現有人在販賣不少疑似未成年的學童影片及相片,其中在一個名為「XX作品展」、有二千多人的群組內,出現多條聲稱是女學生進行性行為的預覽「作品」,更標明價錢吸引人購買。

其中有帖文推銷:「作品七,露全樣版本,港幣二千元,十六歲清純校服妹豬,無套XX,片長二十二分鐘」,對方強調全片廣東話對白,在「屋企錄」;另一帖文稱「作品八,露全樣版本,港幣二千元,幼齒,十六歲學生破處實碌(錄)」。

 

在社交平台上,不少人公然提出給予零用錢,利誘未成年女學生賣相。
在社交平台上,不少人公然提出給予零用錢,利誘未成年女學生賣相。
一名自稱二十五歲的男子,在交友程式內主動向記者搭訕,表現猴擒,對話也十分露骨。
一名自稱二十五歲的男子,在交友程式內主動向記者搭訕,表現猴擒,對話也十分露骨。

 

此外,有人開價一萬五千多元,出售一個「套餐」,包括十四個「作品」、隱藏學生「破處」影片等,並提供預覽連結。記者佯裝有意購買該「套餐」,主動聯絡賣家,隨後賣家向記者落力推銷,聲稱套餐內有多條影片,均是身穿校服的女生做主角,更指部分影片是偷拍,游說記者購買。該名賣家還建立一個VIP小組,聲言每天會擺放學生性行為影片,只要支付一千元或加密貨幣,即可入內觀看萬多張照片或影片。

受害人最細僅九歲

警方日前披露,於二〇二五年錄得六十二宗兒童色情物品相關的案件,雖然較二〇二四年的八十宗,輕微下跌十八宗,但佔整體案件比例,則由二〇二四年微升百分之二點五至百分之六十一,反映網上性誘識兒童罪行仍存在高風險。

在兒童色情物品相關的案件中,超過六成與網上活動有關,受害人主要為女性,超過七成年齡介乎十二至十五歲,年紀最細僅得九歲。犯案者透過社交平台、交友程式或網上遊戲等認識受害兒童,利用兒童未成熟心智,與她們發展網上情侶關係,誘使她們進行性行為時拍下過程,隨後利用私密影像進行勒索,直至受害人不夠錢向家人求助,才揭發事件。

隨着網上性誘兒童罪案上升,警務處於今年三月舉行跨專業研討會,邀請各界專家及代表,從多角度探討兒童遭受網上性誘識的風險,並共同商討應對策略。研討會發布了一項由警務處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臨床心理學家團隊、香港大學、樹仁大學及善導會跨機構首次攜手合作進行的研究,以加害者為中心進行研究,除了避免兒童成為受害者,更不讓他們成為加害人。期望研討會能加強各界對相關情況的認知,及與警隊攜手合作,發揮協同效應,打擊網上兒童性誘識。

 

警務處於今年三月舉行跨專業研討會,邀請各界專家及代表,從多角度探討兒童遭受網上性誘識的風險,商討應對策略。
警務處於今年三月舉行跨專業研討會,邀請各界專家及代表,從多角度探討兒童遭受網上性誘識的風險,商討應對策略。

 

大律師陸偉雄指,任何網上犯罪只要觸犯香港刑事法例,均難逃法網網,「就正如協助教唆、鼓吹他人犯罪等行為,不管任何途徑,犯法就是犯法,不要以為網上犯法就無法可依。」根據《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管有兒童色情物品,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一百萬港元及監禁五年;發布、製作等更嚴重罪行,最高可罰款二百萬港元及監禁八年。

另根據法例第二○○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一三八A條,利用、促致或提供未滿十八歲的人以製作色情物品或作真人色情表演,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監禁八年。

跨國聯手 搗破兒童色情物集團

警方早前發現有人經網上下載及分享兒童色情物品,經情報分析調查,鎖定一個跨國網上兒童色情物品集團,並聯同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南韓、泰國及汶萊警方,於三月二十三日至四月十七日展開執法行動,成功搗破一個網上兒童色情物品集團,以涉嫌製造或藏有兒童色情物品,共拘捕三百二十六人。

其中香港警方於本月十四日拘捕九名男子,年齡介乎十八至六十一歲,當中一名被捕二十八歲男子,管有二十段兒童色情影片、照片,更涉嫌自二〇二三年起性侵一名男童。警方表示,該名被捕男子透過社交平台認識一名十二歲男童,之後按其興趣投其所好,最終相約出來,並展開持續一年性侵。他已被落案起訴一項非禮罪。

 

警方早前聯同七個國家,搗破一個跨國網上兒童色情物品集團。
警方早前聯同七個國家,搗破一個跨國網上兒童色情物品集團。

 

警察臨床心理學家表示,性誘識其實是一個過程,開始沒有傷害性,可能只是談天、談及共同話題做開端,然後不經不覺侵犯兒童,令他們感到困惑,甚至過程中覺得自己都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