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12:00 2026-02-11
發佈時間:12:00 2026-02-11
發佈時間:12:00 2026-02-11
政府計劃修訂法例,容許狗隻進入獲批准的餐廳,首階段預計批出500至1000個名額。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在電台節目上解釋,強調修例是回應市民訴求,推動人寵共融,同時為餐飲業開拓新商機。
謝展寰指出,現行法例已實施逾30年,社會環境和市民生活習慣已有改變,香港不少家庭飼養狗隻,期望能攜同外出用餐。新措施以「小步走」方式推展,讓社會逐步適應,半年後會檢視牌照條款是否需要收緊或放寬。若反應良好,名額將逐步增加。
根據建議,餐廳可自願申請牌照,並須在入口張貼清晰標示,名單亦會上載至食環署網頁,方便市民選擇是否光顧。局方提出四大原則:一是保障選擇權,二是確保安全與衞生,三是減輕業界遵規成本,四是循序漸進推展。
至於狗隻數量限制,謝展寰表示不同食肆規模各異,難以統一規管,但初步傾向每名顧客最多攜帶兩隻狗。他強調,狗隻行為由狗主負責,若狗隻在餐廳內咬人或造成滋擾,狗主須承擔責任;而餐廳則需維持清潔,若狗隻弄髒地方,食肆可清潔後向狗主收取費用。
議員亦提出多項關注,包括狗隻是否需穿尿片、清潔責任歸屬、員工保障等。謝展寰回應,餐廳可自行訂立規則,並鼓勵設立「良好守則」,例如安排熟悉寵物的員工或提供培訓,以應對突發情況。他認為設立「寵物專員」是好主意,但暫不會列入牌照要求。
飲食界立法會議員梁進則表示,最有興趣申請的多為咖啡店或設有戶外座位的餐廳,其他食肆則持觀望態度。他指出,牌照條款比想像中嚴格,例如規定食物不能在顧客面前加熱,可能影響部分中菜及飲品的供應,減低營運靈活性。
他認為,首階段500至1000個名額在現階段已足夠,半年檢視一次亦合適,讓業界有時間觀察市場反應再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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