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18:46 2025-11-24
北角碼頭上演放生奇景!有網民在社交平台Threads上載短片發帖。從片中可見有大人和小孩正在碼頭旁排隊,疑似正在輪流將一盤盤海鮮以「瀡滑梯」方式放生到海裏,引發網民熱議。
設滑梯兼開大水喉協助
樓主前日(22日)以「班放生X又搞事!」為題發帖,短片顯示的放生設施齊備,除了有「滑梯」外,還有一名大嬸在旁,手持一直開着的大水喉「協助」,以順利放生。樓主在回應網民詢問時稱,現場是「北角碼頭」,又指「呢個位成日都有㗎,起埋條滑梯出嚟就知啦」。隨即有網民留言表示「唔怪得知北角咁多人釣魚」、「無釣開魚,不過有啲想去放生點執死雞」。
機智網民:下面有個網
另有網民指出,「下面有個網,店家會撈返起㗎」、「你見不見左右有繩子,等等會收網的」、「下面大大個網,橋底準備,傻人俾晒錢,轉頭拎去對面分好再放返嚟」。有實際的網民則笑稱「佢餵緊雀 ,唔係放生,你誤會咗」、「啲海鷗已經係到等食」、「隻夜鷺醒呀」。有人更幽默地寫道﹕「🐦 : Yeah,魚仔放題。」
漁護署:放生對動物未必係好事
不過,也有網民批評「胡亂放生,放生都變放死」、「其實要做嘅係救生,唔係放生。幫助有需要嘅動物好過亂咁放生,生靈塗炭」。漁護署亦提醒市民,放生動物前必須謹慎思量。
署方發言人表示,近年有市民進行放生動物活動時不當地放生動物,包括放置動物於不合適的環境,可能會影響該等動物的存活。若放生的動物屬外來物種或與本地生態不協調,也有可能對自然生態造成負面的影響。因此,政府並不鼓勵市民放生動物。
發言人重申,為保障動物福利,市民參與放生活動前必須謹慎思量,亦可考慮參與其他公益活動,例如植樹或參與動物福利團體和環保組織的義工服務。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任何人不當地放生動物令動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資料來源:tumtumtummy_tommy@Thre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