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12:57 2025-11-12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案是香港近年受害人數最多,損失金額最為龐大的騙案,至今逾二千七百人報案、涉款十六億元,更牽涉到大量加密貨幣帳戶及海外公司,資金流向極其複雜。警方自二三年九月展開調查,先後拘捕八十人,日前取得突破性進展,率先檢控十六人,並透過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發動全球追緝三名逃犯。
雖然由案發至今,從來無公司或個人承認為JPEX的真正營運者,不過本刊循多個渠道追蹤,揭露三名紅色通緝犯涉嫌為案中主謀及骨幹,其中一人更是「超級大腦」,他在澳洲讀書,夥同另一留學生拍住上,並招攬另一詐騙犯「幣少」的拍檔一起搭棚,組成「操盤鐵三角」。JPEX一開始在澳洲註冊公司並作相關宣傳,變相成為詐騙集團的總部。
三人在JPEX案揭發之初,便撇下同黨,先後竄逃海外。集團利用林作、陳穎怡等網紅,以及多名加密貨幣場外交易所(OTC)負責人等作案,相關人等日前已被落案及提堂。警方更首次引用法例第六一五章的「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罪行作出檢控,各人另被控洗黑錢或串謀詐騙等,且不排除有下一輪檢控行動。
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的名單上,清楚列出三名JPEX集團在逃主謀及骨幹的資料及所涉罪行,通報全球一百九十六個組織成員國的執法部門,全力追蹤他們下落。三人分別是三十歲的張駿晴、二十八歲的郭浩麟,以及二十七歲的莫浚廷。
三人之中,以莫浚廷知名度最高,他是綽號「幣少」黃鉦傑的助手。涉虛幣詐騙的「幣少」黃鉦傑,昔日因高調炫富、當街撒錢及揚言要當歌手等出位言行,在「幣圈」投資界及網紅等不同圈子打響名堂。莫浚廷則以「幣少」助手兼拍檔身份,也累積一定人脈。莫浚廷今次沾手JPEX,相信是有人利用其人際網絡,協助極速搭棚招客。
曾涉挖礦機案被捕
皆因莫浚廷早有染指其他投資掠水局的經驗。他與「幣少」於一九年涉嫌售賣挖礦機時作出虛假聲稱,令買家蒙受損失,「幣少」更拒絕向退機者退款。當時莫浚廷已被指是「幣少」助手,遭商業罪案調查科以涉嫌串謀詐騙拘捕。今次國際刑警對莫浚廷的控罪,是兩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即俗稱「洗黑錢」)」。不過,本刊得悉,今次JPEX案中的真正「超級大腦」並非莫浚廷,而是另有其人。
知情人士指出,雖然由案發至今,從來無公司或個人承認為JPEX的真正營運者,不過警方調查人員經過兩年多以來,向大量受害人及證人作出調查及錄取口供,分析大量文件,包括公司註冊文件、銀行開戶文件及交易紀錄,並對大量的電子設備進行法證檢驗及分析,釐清不同人士的角色及搜集其犯罪證據,終於抽出幕後主腦。
一直隱身幕後的張駿晴及郭浩麟,正是JPEX集團的「超級大腦」,兩人涉嫌一同擔當主腦角色,莫浚廷則是骨幹成員。
國際刑警對張駿晴的控罪是串謀詐騙。張駿晴行蹤動向極為神秘,外界對他所知不多,亦未見他在主要涉案公司表面的註冊文件留有痕跡,可謂「相當錫身」。知情人士透露,張駿晴出身不錯,為馬評人張光明之子,他與郭浩麟同在澳洲留學,JPEX案被揭發之前,兩人經常香港、澳洲兩邊走。
三人組成的「鐵三角」在背後操盤,涉嫌先由張駿晴主導,招攬郭浩麟做其拍檔,再吸納莫浚廷出面搭棚及執行各項任務。因同樣在澳洲留學,張駿晴及郭浩麟熟識澳洲環境,JPEX亦有不少澳洲背景,早於二○二○年已在澳洲註冊公司,並最早以此公司作宣傳,令澳洲成為集團策劃JPEX騙局的總部。

早被列入可疑名單
早於二二年七月,負責金融執法工作的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已將JPEX兩家關聯公司列入「無牌公司及可疑網站名單」,分別為「JP-EX Crypto Asset Platform Pty Ltd」及「JPEX Technical Support Co. Pty Ltd」,並指公司地址為澳洲悉尼一個商業單位。
不過即使公司在澳洲,但出面辦事的,相信都由莫浚廷負責。JPEX案中,莫浚廷便因涉與澳洲註冊公司「JP-EX Crypto Asset Platform Pty Ltd」有關,於二三年九月涉嫌JPEX串謀詐騙案被捕,並在獲准保釋後潛逃。至於該兩間澳洲註冊公司則已先後註銷。
郭浩麟則出任香港註冊公司「JPEX Technical Support Co. Pty Ltd」的董事和股東,該公司於二一年七月成立,二二年四月改名為「Web3.0 Technical Support Limited」。郭浩麟同時為「CoinLedge Limited」和「每日幣研媒體有限公司」的董事,前者標榜是「科技財經」網站;後者的中英文名與區塊鏈和加密貨幣資訊網站同名。
「每日幣研」區塊鏈網站早已發聲明, 指該網站於二○二○年二月由台灣區塊鏈從業者洪肇男及廖浩霆共同創立,並由台灣「每日幣研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及負責日常營運,與郭浩麟所擔任董事的「每日幣研媒體有限公司」無關。
目前國際刑警對郭浩麟的控罪則是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即俗稱「洗黑錢」)及兩項串謀詐騙。
翻查資料,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於二○二○年初成立,之後利用各種廣告、社交媒體、場外交易所及網紅KOL等不同渠道進行廣泛宣傳,標榜低風險、高回報,從而吸引大量投資者入局。

案件受害人近年最多
警方上周公布JPEX案調查進展,商業罪案調查科總警司黃震宇指出,JPEX案是香港近年涉及受害人數最多,損失金額最為龐大的騙案,至今警方共接獲超過二千七百人報案,報稱損失金額超過港幣十六億元。
自二三年九月,警方動用刑事部各單位進行深入調查至今,一共拘捕八十人,包括十四名JPEX犯罪團夥核心成員,十六名加密貨幣場外交易所(即OTC)負責人,以及協助宣傳JPEX平台的網紅KOL,其餘人士則涉嫌幫助清洗黑錢的傀儡戶口持有人。部分被捕人士為舊同學關係,或者是其犯罪團夥成員。

警方上周率先向十六人作出檢控。其中十五人,包括網紅林作、陳怡和前藝人鄭雋熹等,上周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控「串謀欺詐」、「洗黑錢」、「妨礙司法公正」及「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等共五十項控罪,涉嫌清洗共約一點九億元犯罪得益。除鄭雋熹外,其餘十四人均獲准保釋。餘下第十六人為鄧立迅,他較早前已被控洗黑錢罪,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將於明年一月再訊。

首引用新例檢控
林作上周由其「師傅」、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林被控一項欺詐及其交替控罪「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罪,控罪指他於前年七月八日至九月十二日,在香港藉欺騙即作出虛假陳述,令受害人被誘使在JPEX上投資或交易而失去其財產;及為誘使他人訂立相關虛擬資產協議,而作出欺詐或罔顧實情的失實陳述。
這宗案件是警方首次引用在二三年四月一日生效的香港法例第六一五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五十二ZRG條,控告部分人士。條例指出,任何人為誘使另一人訂立任何虛擬資產的協議,而作出欺詐或罔顧實情的失實陳述,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一百萬港元及監禁七年。

JPEX案中,警方最少共凍結資產總值約二億二千八百萬元。過程中,警方留意到,證監會於二三年九月十三日發出了警告聲明後,JPEX將平台提取加密貨幣的手續費大幅提升,其後大部客戶更加無法提款造成大額損失。調查發現,JPEX將客戶資產轉走並透過大量的加密貨幣錢包進行清洗。而部分JPEX相關被捕人士的銀行戶口亦出現大量來歷不明的收入,購入名貴汽車、持有大量現金、金條等。
警方強調,雖然虛擬貨幣在港並非法定貨幣,但不代表涉及虛擬貨幣的罪行便無法可依。現行刑事罪行如詐騙及洗黑錢等適用於虛擬貨幣。投資者應該透過持牌交易平台買賣虛擬資產,亦應該注意買賣虛擬資產所涉及的風險,對於那些看似過於優厚的投資機會,在任何時候都必須保持警惕及懷疑態度。


「幣少」同樣被全球通緝
投資虛擬貨幣圈子之中,過去以「幣少」黃征傑言行最出位,今次JPEX案中,被通緝的莫浚廷,以及已被落案及提堂的鄧立迅,均為「幣少」助手,以及幣少公司的前員工。
「幣少」黃征傑原名關梓傑,一八年冒起時自封「炒加密幣狂人」、「香港區塊鏈第一人」,並以「幣少爺」形象出動,高調炫富,吹噓自己靠炒幣發達。期間,他藉「深水埗撒錢案」一夜成名,當時他以駕駛超級跑車到深水埗,對市民聲稱:「不知道大家是否相信,錢,是可以從天而降的!」及後有人在大廈天台撒下現金,引來市民瘋搶,「幣少」因而干犯一項在公眾地方犯妨擾罪,判囚十天,緩刑一年。


不過,在一九年初,多名苦主反映向黃鉦傑買掘礦機而受騙,涉款超過三百萬元,而黃鉦傑拒絕退款,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及後,以「串謀行騙」罪拘捕黃鉦傑及其助手,並凍結其資產。至去年,他又涉嫌干犯一項欺詐及兩項盜竊罪,被警方透過國際刑警組織申請發出「紅色通緝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