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6月20日)就《簡樸房條例草案》刊憲。

《簡樸房條例草案》今日刊憲 7月9日提交立法會首讀二讀

更新時間:13:51 2025-06-20
發佈時間:13:51 2025-06-20

政府今日(6月20日)刊憲公布《簡樸房條例草案》,為規管分間住宅單位(俗稱「劏房」)立下法定標準,針對惡劣居住環境問題作出全面應對。草案將於7月9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審議。

條例草案要求所有分間單位須符合最低居住標準,例如單位面積、樓底高度、消防與結構安全、通風照明設備、廁所設施,以及水電錶獨立計算等,並需通過認證成為「簡樸房」後方可合法出租。違規出租者或須負上刑責,而租客則無需承擔法律責任。

 

 

設過渡安排 現存單位有三年寬限期

政府表示,現存分間單位將有12個月登記期,並可獲36個月寬限時間進行改善及申請認證。未有登記、過了寬限期或是新建單位,日後一律要獲認證才可出租。

過千份意見反映支持立法方向 2026年正式實施

政府發言人補充,自2023年10月成立專責工作小組後,曾就立法方向廣泛諮詢公眾與業界。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期間,舉行近40場會議、與約700人會面,並收到逾2200份書面意見(包括1600份範本意見)。絕大多數受訪者認同建立「簡樸房」認證制度的重要性,草案內容亦參考並整合了當中的建議。

當局表示會積極配合立法會審議程序,並爭取在2026年3月正式落實規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