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 林定國:香港調解員可集中處理商業性質爭議

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 林定國:無簽約國家亦可使用服務

更新時間:13:20 2025-06-05
發佈時間:13:20 2025-06-05

國際調解院近日正式落戶香港,《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上周於灣仔舉行簽署儀式,共有33個國家成為創始成員國。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簽約國數量超出預期,較去年商討時的19個大幅增加,顯示各國對調解院的高度認可。他強調,歐美國家並非缺席,而是部分國家希望先與志同道合的夥伴締約。

服務對所有國家開放 非簽約國亦可使用服務

林定國指出,傳統國際調解機構多由西方主導,現時由更多發展中國家參與,有助填補國際爭議解決的空白。他強調,調解院服務對所有國家開放,即使未簽約,亦可使用相關服務。

談及香港的角色,他表示,香港是中國內最國際化的地區,法律服務水平享譽全球,普通法制度亦是簽約國中的獨特優勢。因此,香港可集中處理國家與企業間的投資爭議,以及商貿糾紛,而涉及國家間的外交爭議則由相關國家專業人才負責。

 

調解員提名機制開放 包括商事及外交調解 

關於調解員選拔,林定國表示,簽約國可提名本國公民為調解員,其中處理國家間爭議的調解員需具備外交與國際經驗,每國可提名最多五名代表;商事調解員則可提名最多20人,始創成員國更可額外推薦更多調解員。此外,調解院理事會亦可獨立提名,範圍不限於締約國,展現「包容、開放」精神。

香港負責運作支援 調解收費由當事方負擔 

林定國表示,未來國際調解院將設立秘書處及理事會,香港則負責保養及維修相關設施,調解院的運作成本將由締約國分擔,而調解費則由調解方負責。他形容,此次簽約過程獲各國高級代表高度認同,為香港調解業帶來新機遇,有助鞏固香港的國際法律服務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