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曾租用中信大廈個別樓層,予部分議員辦公,直至擴建大樓完成。

錯誤使用議辦註冊公司 立會新守則能否有效規範?

更新時間:14:04 2025-05-20
發佈時間:14:04 2025-05-20

立法會議員尚海龍近日被揭發,自前年7月起,利用金鐘中信大廈的議員辦公室地址註冊其創立的「高才通人才服務協會」,這一做法持續了約一年半。尚海龍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承認在管理上存在疏忽並表示歉意。事件引發多名議員的不滿,認為這種行為損害了議會形象,恰逢議會正在制定全新的《立法會議員守則》,不禁讓人質疑這樣的規範是否能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

尚海龍解釋,使用中信議辦地址僅是協會籌備初期的「收信」用途,自前年11月以來,實際運作已轉至秘書公司。他強調協會的運作不涉及個人利益,但有議員對此表示懷疑,認為公家地址用於註冊私人公司本身即有問題,即便沒有涉及個人利益,仍易引發懷疑。而對於尚海龍所稱的非牟利性質,議員指出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成立非牟利機構需遵循明確的法定程序,現時協會仍未註冊,實質上仍是一家私人公司。

 

議員 : 清楚區分公職與私人業務應是基本常識

議員辦事處本應用於與立法會相關的事務,但實際上,議員往往身兼多職,如何劃分不同的公務成為一大挑戰。有議員坦言,界限有時難以劃分,「議員叫助理去買杯咖啡,難道真的禁止?」有議助也表示,身為港區人大政協的老闆,有時需要準備北上會議的資料,這樣的情況使得界限更加模糊。

立法會議員管浩鳴指出,無論是私人公司還是非牟利團體,註冊時都需有正式的地址。若沒有固定的辦公地點,通常會選擇律師樓或秘書公司作為註冊地址,以避免引起懷疑。若業務涉及營收,則應與非牟利部分分開註冊,以降低潛在的利益衝突。

立法會目前正在制定新的議員守則,包括強化利益申報和擴大個人利益監察的功能。對於類似事件,新守則是否能有效發揮作用仍是未知數。有資深議員認為,新守則的具體規範可能不夠明確,雖然有意限制議員使用議辦註冊公司,但仍存在灰色地帶。

許多議員認為,清楚區分公職與私人業務應是基本常識,無法理解為何會發生如此錯誤。部分熟悉公司註冊程序的議員表示,註冊處在處理申請時,會檢查地址是否為政府場所,但由於立法會過去三年租用中信大廈,可能在審核時未受到仔細檢查。

尚海龍於2022年底透過補選進入立法會,專注於高才通議題,但其行事風格引起同僚關注,包括在會議中敲鑼和急切質詢,遭批評為「搶眼球」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