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學歷|內地女用哥大假學歷報讀港大 再造假畢業證書 今判囚240天

偽造學歷|內地女用哥大假學歷報讀港大 再造假畢業證書 今判囚240天

更新時間:19:27 2025-05-08
發佈時間:19:27 2025-05-08

28歲內地女被告李思萱早前就向香港大學提供假學歷,並偽造港大畢業證書一案,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等兩罪。她今日(8日)早上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指被告偽造學歷報讀港大,更進一步管有虛假文書聲稱畢業成績優異,貫徹不誠實行為,因此判囚240天。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因本案大受困擾,如今已知錯,且亦無證據顯示被告使用涉案虛假文書,用作逗留等非法用途。

鄭官曾於上次聆訊要求查證港大學額資料,控方今交代經查詢港大後,涉案課程案發時有95個學額,共收生93人未滿額,鄭官認為本案沒有影響他人入讀課程。經綜合考慮各項因素,鄭官指被告偽造學歷報讀港大,進一步管有虛假文書聲稱畢業成績優異,貫徹不誠實行為,2罪分別以300天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1/3,其中40天分期執行,共囚240天。

持雙程證來港的被告李思萱承認欺詐手法取得服務及管有虛假文書2罪,另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則獲撤。

被告承認於2021年12月13日至2024年7月19日之間,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向港⼤職員訛稱她擁有紐約市哥倫比亞大學的文學學⼠學位,主修語⾔學,⽽不誠實地取得由香港大學提供的應用語言學文學碩⼠課程的教育及教學服務。另於2024年7月20日或該日之前後,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張看來是由香港大學在2024年6月12日發給她的證書屬於虛假,在無合法辯解下管有該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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