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12:15 2026-06-26
日前愛護動物協會收到求助,到深水埗私人住宅大廈拯救受傷鱷魚,其後漁農自然護理署經調查後發現現場附近一單位有大批受管制動物,於昨日(6月25日)拘捕一名35歲女子,涉嫌沒有牌照非法飼養瀕危動物,並檢走30隻瀕危動物。
2樓鱷魚跌落1樓
事緣在周一(23日)約晚上九時,大埔道54 號一樓單位的平台,突然傳出巨響,戶主以為大風吹跌雜物,沒有為意。戶主其後在周二(24日)上午,在露台發現一隻鱷魚,於是報警求助。警方及多名愛護動物協會督察帶備工具到場成功捕捉鱷魚,獸醫檢查後發現牠一隻腳受傷,本來等候嘉道理農場安排人手接收處理,但為了動物福祉督察先帶受傷鱷魚回愛協青衣中心治療。昨日拘捕行動後,鱷魚由漁護署帶走照顧。
警方其後調查發現,該條鱷魚長約1.5米,來自隔壁大埔道48至52號大廈二樓一個單位,據悉23日有住戶聽道巨響,疑是鱷魚跌入平台,之後爬到求助住戶的露台躲藏。鱷魚碰到露台雜物發出聲響,初時戶主以為大風吹跌雜物。
漁護署警方聯合行動發現大批瀕危爬蟲動物
24日戶主發現鱷魚在露台於是報警,於中午由愛協督察捕捉並帶走受傷鱷魚後,警方及漁護署人員進行調查,於25日凌晨進入涉案單位發現內裏養殖了大量動物,包括多隻受管制瀕危動物。一名35歲女子,因未能提供有關瀕危動物的有效養殖准許證,也未能交代這些瀕危動物的來源,已被漁護署人員拘捕。漁護署也檢走相關瀕危動物,署方亦已從愛協青衣中心接回有關鱷魚。
發現鱷魚的54號大廈,屬於三層高唐樓,較發現大批爬蟲動物的48至52號大廈矮,而兩幢大廈之間由平台相隔。有大廈住戶指,警方23日發現鱷魚後,曾逐家逐戶查問是否有飼養動物。
被捕女子辯稱養異寵作教育用途
警方及漁護署是次聯合行動中共發現63隻爬行、兩棲及節肢動物,當中有30隻屬瀕危爬行動物,包括3隻圓尾蜥、10隻龜、10隻蜥蜴及6條蛇,品種有亞達伯拉象龜、草原巨蜥、紅尾蚺及緬甸蟒等,現場另設有大型龜池。
被拘捕女子向警方供稱,管有上述動物作教育用途,但未能提供許可證明。
漁護署表示,相關單位內有63隻爬行、兩棲及節肢動物,29隻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列明的瀕危爬行動物,包括屬《公約》附錄I的3隻圓尾蜥,以及屬《公約》附錄II的10隻龜、10隻蜥蜴及6條蛇,當中有亞達伯拉象龜、草原巨蜥、紅尾蚺及緬甸蟒等。
違例最高罰款1000萬及監禁10年
而最初發現並捕捉的鱷魚,漁護署初步鑑定為屬《公約》附錄I的灣鱷,據了解其目前情況穩定,署方正繼續觀察其情況。所有檢獲的動物被安置於漁護署轄下設施,署方人員會為鱷魚及其他動物提供適切照顧。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除非獲得豁免或另有規定,管有附錄I或附錄II物種的人必須持有管有許可證或相關證明文件以證明動物的來源。非法管有瀕危物種屬於嚴重罪行。任何人士如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相關物品亦會在定罪後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