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福利新法例:貓主人必需每日檢視貓貓兩次 違例者將被警告和罰款處置

更新時間:14:38 2026-04-03
發佈時間:14:38 2026-04-03

近日,瑞典政府規定所有在瑞典境內飼養的貓貓,主人必須每日至少檢視貓隻兩次,以確認貓貓健康。這條法例涵蓋室內、戶外與農場貓等各類貓隻。

根據瑞典媒體報導,瑞典農業委員會(Jordbruksverket)發布照護貓咪指引,並將兩次檢視作為最低監督標準。然而,如果貓貓有以下情況,包括初生幼貓、貓貓生病或剛康復、臨近預產期、或出現異常行為與狀況時,主人必須依情況提高檢視貓貓頻率。專家指出,貓貓常會隱匿疾病,定時觀察能及早察覺症狀並及時處理。

若雇用他人照顧貓咪、出差旅遊、或在外租住期間,均需安排能每天至少兩次到場檢視的照護人員。只放自動餵食器或自動供水裝置,並不符合合法要求。除了兩次檢視的規定,瑞典的其他貓規也受到關注。法規禁止長期籠養貓、小貓必須與母親相伴至至少12週大、除醫療必要外不鼓勵結紮、禁止早期雜交的雜交繁育、飼主須負責防止不可控繁殖等。室內貓還需具備攀爬區、刮抓表面、藏身處以及自然日光,環境豐富性要滿足貓咪身心健康。

執法與違規後果

地方主管機關(Länsstyrelsen)負責執行與調查。違規可能導致警告、罰款等處置。

專家與政府方均強調,這些規定不僅是保護動物,也反映出對動物照顧責任的社會共識。對於計畫前往或長期居留瑞典的旅居者與外籍人士,及時理解並遵守這些法規,能確保貓咪獲得穩定且及時的照護,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與動物福利問題。